加强节日市场监管,是保障节日消费安全、维护节日市场秩序的重要措施,也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重要职责。2011年12月至2012年2月,全省工商系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集中开展了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打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消除食品安全和商品质量隐患,有效地净化了节日市场环境,确保了全省“两节”市场监管到位、有序运行、和谐稳定。
全省工商系统集中行动,全面排查,共检查各类经营主体289109户,检查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17851个(次),检查经营仓储地11617个(次),整治重点区域7783处。
各级工商机关坚持把查办案件作为专项行动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围绕重点食品和商品进行专项整治,重拳出击,查办了一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傍名牌”及虚假宣传等案件。共立案12586件,案值7178万元。共查处假冒伪劣酒类219220瓶,其中白酒159402瓶、葡萄酒13001瓶、啤酒39873瓶、洋酒6915瓶、其它种类酒6390瓶;查处假冒伪劣乳制品2697.67千克,饮料69513瓶(杯),粮食106957.8千克,调味品9293.75千克;查处假冒伪劣服装20341件,家用电器9744台,电子产品1883件,日化用品43925件,一次性用品11458220件;查处假冒伪劣摩托车和自行车156辆,油漆668桶,油料61581.7公升,汽、柴油发电机42台。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24起。
专项行动期间,各级工商部门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225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64万元。围绕节日消费量大、申诉举报反映多的商品品种,抽样检验商品552类、3304批次、5123组。
专项行动中,工商机关充分发挥企业打假的主动性和专业性,注重政企联手,打假保优。省工商局召开了名优企业打假座谈会和全省白酒知名企业反不正当竞争联席会议第六次会议,加强与企业联系,推动政企联手打假。全省工商机关与企业开展联手打假活动418次,并深挖根源端掉省内制假造假黑窝点30个,得到了企业的充分认可和社会的广泛好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