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的3.15纪念日即将到来,今年的主题是“消费与民生”。消费联系着每个人,维护消费者权益是消费领域的重大民生问题,强调消费维权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有力抓手。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在维护消费者权益、保障和改善消费领域的民生方面具有着重要的审判职能作用。人民法院更有责任要积极主动的作为,彰显更大的司法担当。
一直以来,全省法院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严格依法审理了各种关乎民生、涉及消费者权益的刑事、民事、行政类案件,积极促进我省消费领域的和谐发展。在刚刚过去的2010年,全省法院受理了一大批涉及消费者维权的案件,广大法官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认真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积极落实为民举措,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畅通消费者维权渠道、优化消费环境、促进消费市场公平有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但是,随着我国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新一轮增长期,消费领域必将迎来新的发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也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而且,伴随着我省皖江城市带示范区的建设、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建设和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的建设等,我省的消费市场也将会更加繁荣,涉及到消费领域的法律问题和矛盾纠纷也会不可避免地出现,其中有不少问题将会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这就要求全省法院切实做好司法应对工作,不断强化司法保障和服务措施,更加注重化解社会矛盾,更加注重保障改善民生,更加注重维护和谐稳定,切实解决消费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诉讼利益问题,最大限度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011年,是“十二五”时期开局之年,未来美好的前景需要大家携手共创。为了确保“十二五”开好局、起好步,全省法院要全力完成好保障民生、促进消费、维护公平、构建和谐的光荣任务。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坚持不懈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不懈落实司法为民要求,坚持不懈推进法院改革,坚持不懈加强自身建设,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更有力地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我省“科学发展、全面转型、加速崛起、兴皖富民”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