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五年十一~十二月

目前洗染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06-2-14   浏览:3469
随着天气的日渐变冷,干洗业的生意也将进入旺季。近期,按照阜阳市消协的安排,太和县工商局与消协联合对县城内从事干洗业的经营户进行了调查。调查情况看,太和县城现有大小规模的“干洗店”26家,其经营与服务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消费者的需要。但是,部分“干洗店”在经营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 主要表现在:一是干洗变水洗,蒙骗消费者。为了节约成本,少数经营者把消费者送来的衣物用水洗,而不是进行干洗。一些洗衣店标明是某某干洗连锁店,买了一台小型的干洗机或烘干机放在门口天天转。可是那里面有没有放过干洗剂(通常使用四氯乙烯),有没有用烘干机,只有经营者自己知道。二是少数洗衣店生产设备不全或以假乱真,蒙混过关。真正的干洗店应具备一套完整的干洗设备,包括干洗机、熨烫台(机)、电热发生器、全蒸汽熨斗、空气压缩机等。但实际上,一些干洗店为了节约成本,硬件设备十分简陋。一张熨台,一把熨斗,一个高压锅式蒸汽煤炉和充当干洗机的滚筒式烘干机就是全部“装备”。三是工作人员操作不当、技术不过硬。有些工作人员未经培训,不懂干洗衣物的基本原理、操作规程和洗涤技术,致使被洗的衣物剥色、变形或损坏,造成了不必要的纠纷。四是经营人员缺乏责任心,没有尽到告之义务。一些衣物本身具有的自然磨损,干洗店在接活时未看出或未明示给顾客,不向顾客宣传洗衣知识,讲明洗后效果,从而在洗衣后发生纠纷。另外,在开收据时,填写的内容过于简单和笼统,这样以来一旦产生纠纷双方都说不清楚,给消协的调解工作带来困难。五是一些服装生产厂家对服装未标明洗涤方法或标注方法不准确,把不可干洗的服装标注为可干洗,从而使衣服在干洗后产生问题。六是少数经营者不能做到诚信经营,以消费者的投诉不能正确对待。 针对目前洗衣行业存在的问题,县消费者协会制定了《太和县洗染行业诚信服务规定》和《太和县洗染业顾客须知》,于11月3日召开干洗经营户负责人会议。会议通报了洗染业存在的问题;学习了《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重点强调了第33条的规定。要求大家在经营中,一要认真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按照《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从事经营活动,不能采取偷工减料的方法欺骗消费者。二要大力倡导诚信经营,取信于消费者,真诚待客。三要正确对待消费者的投诉。干洗业是个特殊的行业,一旦遇到消费者的投诉,经营者要采取积极的态度去面对,不属于自己的责任要向消费者作好解释工作,属于自己的责任要按照事先的约定或承诺加以兑现。四要接受消费者协会的指导。消费者遇到消费纠纷到消协进行投诉是《消法》赋予的权利,而消费者协会就是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或有关规定对消费者和经营者产生的纠纷进行调解,从而尽可能地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所以希望经营者要积极配合工作,而不能采取消极、拖延、推脱的方式阻碍工作。 通过一系列的规范整治活动,太和县城干洗染业的经营服务逐步规范起来了,受到消费者的普遍好评。(阜阳市消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