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太阳热水系统(太阳能热水器)是由太阳集热器、贮热水箱、管道及控制器等组成的节能产品,产品类型主要分为真空管型、平板型和闷晒型。据统计,2004年全国已有家用太阳热水系统生产企业三千多家,总产量达到1350万平方米。
国家质检总局近日对家用太阳热水系统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江苏、山东、浙江、安徽、广东、湖北等7个省、市61家企业生产的61种产品,合格55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0.2%。
质监部门在本次抽查中发现:
1、部分产品日有用得热量(单天)/平均日效率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日有用得热量(单天)/平均日效率是衡量家用太阳热水系统将太阳辐射能转化为热能的能力技术指标。日有用得热量(单天)是在一定太阳辐照量(8h,≥17MJ/m2)下,贮热水箱内的水温不低于规定值(45℃)时,单位轮廓采光面积贮热水箱内水的得热量。平均日效率是在有太阳辐照(8h,≥17MJ/m2)的一天内,太阳热水器贮水所获得的热量与照射到太阳热水器采光面上的太阳辐射能量比。抽查的不合格产品中,有1种产品的日有用得热量(单天)最低的为6.5MJ/m2(国家标准规定,日有用得热量(单天)≥7.5MJ/m2)。导致日有用得热量(单天)/平均日效率不合格的原因:一是产品设计不合理,采光轮廓面积大、容水量小,致使容水量与采光面积的配比过小;二是产品设计中片面追求温升,将容水量与采光面积的配比设计得过小;三是真空管数量少,增大了相邻两管之间的管间距。
2、部分产品容水量与标称不符。国家标准中规定标称的容水量应为用户实际可用的水容量。本次抽查中有的产品容水量标注偏差最大的达到-34.3%,超过标准要求偏差±5%(出口敞开式)的6.9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