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五年十一~十二月

警惕手机短信陷阱新花招

2006-2-14   浏览:3006
花招之一:用诱饵骗取话费。例如“为庆祝××用户突破一亿,您把此消息转发十位用户”,您的账户上将加上188元话费。一些消费者往往会”毫无怨言”地照办。但是此举非但等不来188元话费,反而要实实在在地为10条短信付出信息费。 花招之二:一些发送中心、网站所标识的手机短信发送收费为0.1元,一旦将其默认为“免提短信”或“闪烁短信”,就意味着接受方不用按键,便可以直接阅读短信,这样每条短信的收费就提高到0.5元。如果消费者因不了解情况而不改变其默认设置,在发送时就会付出几倍的信息费。还有一些网站花言巧语地吸引消费者加入某短信活动,实际上早已布好了陷阱。比如说,如果你想获取某短信游戏的玩法和帮助等信息,网站就只告诉你“发送××到××”,却不告诉这就意味着“订阅”,你就得为此付出费用。 花招之三: “不主动给你打电话,你就不联系我了呀?我换号码了,这是我的新号码,有空就用手机拨1015906918,里面有我给你的留言“。这是用手机发来的短信,你一定会以为是哪个久未联系的朋友发来的,想不起来是谁,那就听听留言吧。如果按照上述号码拨通,你会发现根本没有什么留言,而是设置的点拨节目,并配以大量的音乐,如果你按提示选择了某个节目,不但要按分钟收取高昂的信息费,而且还要收取通话费。这种以亲切自然形式发来的短信更容易迷惑人,从而诱导消费者付出高额费用。 对此,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要轻信短信的内容的引诱,对陌生的未接来电号码切莫轻易回复,以免发生难以挽回的高额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