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五年八月

省城二手房资金银行全面托管

2006-1-24   浏览:3299
继去年年底合肥市房产局首先在该市庐阳区开展二手房交易资金托管试点以来,该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推广这项工作。合肥市房产局近日发出了《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的紧急通知》,该市所有的二手房交易资金都可在合肥市房产局庐阳分局进行托管,交易双方可以将房款存入市房产局指定银行<合肥市商业银行>的专用帐户。 今年以来合肥市连续发生了数起房地产中介机构将代理的房地产交易资金挪作他用,不能及时兑现交易客户的房款的事件,合肥市房产局为此在该“紧急通知”中要求所有二手房中介机构都应与委托人签订房地产经纪合同,否则不予受理。并且还将制定三方合同,合同将进一步明确房地产买卖当事人及中介机构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规范三者的行为,最终维护三者的合法权益。 该局还将加强对房地产经纪人的全员培训(含法人培训)和续期教育。全员培训工作定于今年年底完成,续期教育工作定于明年4月底完成。合肥市房地产经纪人培训工作从2001年5月开始,目前,已培训17期,达2390人次。 该“紧急通知”要求房地产中介机构应公示证照,推广阳光服务。根据《合肥市房地产经纪服务管理规定》第十八条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当在经营场所公示下列内容:营业执照、机构资质证书、从业人员执业证书、收费许可证、投诉电话等。 房地产管理部门在去年年底完成了对房地产中介机构的诚信档案建设的论证工作以后,目前正在编制程序。待网络建成后,对违法违规的房地产中介机构,不仅在网络上公布,还将在报纸、电视等媒体上给予曝光。对守法经营,文明诚信的房地产中介机构给予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