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五年八月

保健食品市场期待突围

2005-10-23   浏览:3659

对于经销吉林长白山药业集团“苦乐康”胶囊保健食品的合肥个体工商户王某来说,本打算借着“该产品可以对降血糖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且无任何毒副作用,不打针不吃药战胜糖尿病”的旗号狠捞一笔。但由于其广告存在明显的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涉嫌“做引人误导的虚假宣传”,被合肥市的工商部门予以查处。 不仅仅是王某,目前,我国市场上保健食品的产品名称五花八门,有的带有明显虚假、夸大的词语,如“脑白金”“脑黄金”“生命泉”“宝钙金刚”“大救星真元剂”等;有的带有庸俗以及具有封建色彩的词汇,如“天子养生”“神驹仙芝”“神功酒”“金龙护宝”等;有的甚至与已经批准上市的药品重名。据合肥市工商局有关人士介绍,当前一些经营者利用人们对保健食品认识模糊的特点,在对保健食品宣传促销时存在违规现象,特别其广告中经常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有些内容已经超出了卫生部核发的保健食品证书中的功能,极大地误导了消费者,损害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但是,从7月1日起,这种状况可能将有所改观。 7月13日,安徽省保健协会秘书长丁学安对记者说,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的《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正式实施,标志着保健品行业内有了一个统一的标准,同时实际上还建立了保健食品的退出和淘汰机制。

保健食品愈发走俏 随着人们对健康的关注,市场上各种品牌、功能的保健食品开始走俏起来。2004年国内保健食品市场规模达500亿元人民币,比2003年增长一倍多。有关方面估计,今后10年内中国保健食品市值还将以6%-8%的速度递增。据省保健协会秘书长丁学安介绍,就是在保健食品产业不甚发达的我省,也有富硒康、天然VE、蜂系列产品年产值上千万元。 记者在一家商场的食品柜台看到,前来咨询购买保健食品的消费者络绎不绝。据了解,所谓保健食品是指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 有关专家介绍,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药品有着本质的区别。保健食品,是指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具有一般食品的共性。但是,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可以标示保健功能,而普通食品不得标示保健功能。同时,保健食品同药品具有质的区别,它不仅具有保健功能,而且不含任何毒性,不具有任何治疗作用。保健食品在广告中均不得宣传治疗作用,不得使用医疗术语或者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而药品应当有明确的治疗目的,并有确定的适应症和功能主治,可以有不良反应,有规定的使用期限。 作为新兴产业,其发展规模虽然不可小视,但其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欠佳也是不争的事实。多少名盖天下的企业顷刻间倒下,多少耳熟能详的品牌渐次成了回忆,这都成为我国保健品行业“还不够健康”的真实写照。

保健食品玩起“概念游戏” 记者7月17日在位于合肥市阜阳路上的一家药店里看见,保健食品可谓五花八门,大部分保健食品的外包装盒上列出了产品适宜人群,并强调“本产品不能代替药物”,但有些产品包装既没有“保健食品”字样,也没有明确的批号,有些保健食品的包装很像药品包装,容易误导消费者。 在一家医院附近的药店里,记者发现很轻易就能买到“适合”自己的保健食品。一些保健食品功效说明写得神乎其神,如某 “蜂胶”产品的说明上违规宣传其有治疗疾病的作用:“用于预防和治疗各种急、慢性传染性疾病,对付感冒等呼吸道传染性疾病最有效……也用于预防和治疗坏血病。” 执法部门在执法检查中也发现,保健食品在宣传促销时,利用消费者对保健食品的内涵不太了解,进行一些违规宣传促销,玩起了概念游戏。 记者从合肥市工商局广告处了解到,一些保健食品在促销广告中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直接或者间接宣传治疗作用,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甚至将食品直接当作药品来宣传。如外地一家灵芝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在促销时大肆宣称自己产品的治疗功效,并自吹为“国家新药”,待消费者购买后才在其说明书中的“注意事项”一栏中发现标注了“本品不能代替药物”,该厂家显然是在混淆概念。 还有一些保健食品的广告内容超出和扩大卫生部核发的保健食品证书中的功能,违规宣传抗癌等功效。一家保健食品企业自称其产品有抑制肿瘤、免疫调节双重作用。但实际上,卫生部从未批准过保健食品的“抗肿瘤”或“抑制肿瘤”的功效,因为保健食品根本就不可能“抗癌”。 少数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利用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国内一知名白酒厂为增加销量,以“喝该酒可以喝出健康来”作为卖点,在其产品包装上标明“具有一定保健和疗效作用,饮后不上头、不刺喉、不口干、不伤肝”。为了使宣传具有说服力,该公司还请出几名医学专家共同“证明”。众所周知,一种白酒不管含有何种成分、酒精度数多少,基本成分都是乙醇。乙醇对肝脏有损害是一个常识性问题,如果不经权威部门检验和认证,仅仅因为某些人的个人经验或个别专家的实验,就打出“健康概念”,甚至得出“消费者长期、过量饮酒无害”的结论,是一种误导,是不负责任的行为。有关人士指出,即使要宣传喝酒有益健康、喝酒不伤肝甚至可以保肝治病,也一定要得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鉴定和认可,甚至还要经过临床和人体试验。 合肥市工商局在6月份的广告监测中,共监测保健食品类广告418条,涉嫌违法72条,涉嫌违法发布率达17.22%,位列违规广告前五类之列。据了解,涉嫌违规主要表现在:保健食品类广告使用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夸大功效和宣传治疗作用等。 合肥市卫生局也在今年上半年对全市经销保健食品的批发市场、商场(超市)、药店、保健食品专营店等销售单位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在检查发现,一些药店销售的非保健食品,部分有不同程度的功效宣传。在某连锁药店的一个分店,检查人员发现其销售的浙江诸暨康华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不凡牌纯真海水珍珠精粉,标识上没有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但功能一栏写着:调节血压、调节血脂、改善睡眠、养颜美容、补钙健骨等;可以口服、外用(敷),能有效消除老年性黑点、暗疮、粉刺、延缓皮肤衰老;对创口、烧烫伤、溃烂消炎等有独特功能等。

多头管理显硬伤 除了市场一片混乱之外,限制保健品市场发展的另一个原因是管理上的混乱。 据了解,保健品批号的审批以前一直是由卫生部门在负责,不过到2003年,为了将药品与食品严格分业管理,以避免保健药品与保健食品的混乱,国家将保健品的审批与管理权交给了食品与药品监督管理局。之后药品与食品监督管理局在接手之后,才逐渐开始规范保健品的监管。 有关人士告诉记者,目前,保健食品的质量标准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保健食品的审批和管理由食品与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而市场执法检查却由卫生部部门来进行。如此一来,因为分工不明就给整个市场带来了无数硬伤。一位做保健品批发的经营者告诉记者,“我们对此真的是很头疼,管理的婆婆实在是太多了。这个部门来,要按药品给你管;而那个部门来,却要按食品给你管,实在是不知如何是好。” 规范从入市开始 令整个行业焕发生机的惟一办法也许就是7月1日即将进行试行的《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此办法规定,从7月1日起,保健品从注册到受理到现场核查的全部工作,都将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正式全部接手。 此前保健品市场的保健功能单一重复,保健品功能仅局限于27种,在新办法中,都将全部解禁,允许所申请的保健食品的功能可以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之内的,也可以是此范围之外的。但是,审批的门槛却比以前大大提高,除了要有此前要求的保健食品的配方、生产工艺及质量标准、以及毒理学安全性评价报告和保健功能评价报告等,也新增加了一条,要求申请人自行进行动物试验和人体试食试验。 同时要求生产保健食品时必须符合GMP(产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标准,这将迫使生产企业加大投入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含量;同时首次取消保健食品注册终身制,开始实行5年一审批的动态管理,这将彻底改变目前保健食品“只进不出”的局面。 办法还对市场上保健产品名称五花八门的现象也予以规范,要求保健食品的名称应当由品牌名、通用名、属性名三部分组成,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规定,反映产品的真实属性。值得注意的是,以往两种批准文号“卫食健字”及“国食健字”将被统一规范为“国食健字”,而“高效××”、“第×代××”等用词绝对的宣传都将被禁止,这将有效遏制保健食品的夸大和虚假宣传。(吕岩 喻寒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