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五年八月

农机出故障 消协帮调解

2005-10-23   浏览:3061
2005年5月11日早晨,两名农民消费者急匆匆赶到寿县消协投诉,称自己购买的轮式拖拉机出现故障,耽误农时,会造成更大损失。 县消协工作人员迅速展开调查,了解的情况是:寿县窑口乡农民李某、杨某于今年5月2日从寿县某农机销售店张某处购置东方红牌轮式拖拉机1台,当天使用发现电机工作不正常,经维修后,又出现离合器不回位,变速箱不能正常运作等故障。6天时间维修3次,仍不能正常工作。李某、杨某多次找销售商张某协商,均无结果。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县消协工作人员随即与农机销售商张某联系,要求其到县消协解决问题。 经消协工作人员耐心调解,2005年5月12日,双方达成以下协议:1、销售方张某免费全额退还购货款13000元;2、销售方张某赔付李某、杨某误农费3000元。(寿县消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