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五年八月

房瓦破烂过半 消协调解获赔

2005-10-23   浏览:3275
2005年6月8日,舒城城冲乡大岭村农民占和平来到河棚消协分会投诉:他花5096元于5月23日从汤池镇杜某建材门市部购买了一批“辉煌”牌酒红琉璃瓦回家盖房用,第二天将瓦铺上屋子顶,就发现有部分破烂,目前为止,整个屋顶烂瓦已超过二分之一。河棚消协分会深知农民建房的不易,在工商所领导的大力支持下,立即到销售商门市部调查并要销售商一起到消费者家中查验损失情况,现场抽取样品40块封样送检。经六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该批琉璃瓦外观质量、裂纹、耐急冷急热等主要质量指标不合格,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在权威认证面前,销售商道出了出现质量问题的症结所在:在厂家烧制该批瓦的过程中窑口未封紧所至。 经消协同志依法调解,6月14日销售商杜某拿出6028元赔偿了消费者的购瓦款和误工费。消费者占和平激动的连声对消协同志说:“没有你们,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住上新房啊!”(舒城县消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