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五年八月

七元软管惹麻烦 赔偿客户五千五

2005-10-23   浏览:3294
一根价值7.5元金属软管,因自身质量问题,导致购买该软管的朱女士家水漫金山。经销商、生产厂为此付出了不小代价。 家住锦绣园的朱女士,8月9日下午,终于从马鞍山市花山区消协领回木地板赔偿款3919元。至此加上前期赔付的墙裙和门套等款项计5500余元,全部到帐。朱女士对花山区消协深表谢意,是消协为她挽回了损失。 朱女士原本准备和在部队服役的未婚夫今年10月办婚事。5月22日起开始装潢刚交工的锦绣园一处新房,并在马鞍山花山建材城一家装潢商店购买了许多装潢材料,其中洗浴间的面盆等均由店家负责安装到位。7月26日下午,朱女士来新房看看,并准备打扫卫生,可是还没进门就发现自家门前已有积水,打开门一看,令朱女士大吃一惊,她家已成了养鱼场,室内积水达五、六厘米。经检查发现,这些水是从洗浴间的面盆下方流出的,原来连接面盆水龙头的金属软管接头断裂,导致漏水。朱女士看着泡在水中的复合地板和受潮变形的门套等欲哭无泪,随后她便找到销售店家,要求赔偿,同时又向花山区消协投诉。 花山区消协接投诉后,当即派人来到朱女士家对现场进行调查、拍照,随后又与销售商协商。销售商当时只同意与销售水龙头软管的南京代理商联系,确认是否是软管质量问题。协商未果,花山区消协又分别与南京代理商和浙江余姚的生产厂联系,要求依法赔偿。经过多次协商,南京代理商及余姚生产厂家同意赔偿朱女士家的全部损失,并与8月9日下午把赔偿款送到花山区消协。(马鞍山市花山区消协 孙新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