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五年五月
啤酒瓶炸伤后终获补偿
2005-10-23 浏览:3105
■ 啤酒瓶炸伤后终获补偿
去年8月下旬,家住淮南市大通区居民杨某,晚餐时弯腰拿某某牌捆扎啤酒时,突然爆炸,致使杨的眼睛流血,到市眼病研究所、眼科医院检查,结果:右眼角膜裂伤,右上睑皮肤裂伤,缝合16针,住院治疗。出院后眼睛视力下降,消费者精神上受到极大的损害,经济上受到了损失。为此,消费者投诉至淮南市大通区消协。
当按到投诉后,消协立即通知厂方,消协工作人员立即赶到消费者家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取得为消费者维权的第一手资料。为解决当时看病支付医费困难问题,经消协反复做厂家工作,垫付了部分医药费。出院后消协工作人员在征求双方意见的基础上,经多次耐心调解,现双方本着互解互谅的原则,最终达成协议,签订了调解书。生产厂家于日前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给消费者医药费等其他各项补偿款共计27400元整。至此,大通区消协妥善的解决了这一投诉,厂家和消费者均感满意。(孟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