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五年五月

11部委联合整治虚假违法广告

2006-1-20   浏览:3201
国家工商总局、中宣部、公安部共11部委在京召开全国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第一次部际联席会议,由11个部委联合进行的全国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由此拉开序幕。化妆品、美容服务、保健食品、药品、医疗领域虚假广告是此次重点严查对象。 据介绍,此次国家工商总局、中宣部、公安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信息产业部、卫生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11部委联合制定了《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建立了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络办公室设在国家工商总局,将在每季度定期召开,协调查处重大虚假违法广告案件,对整治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研究具体应对措施,提出治理虚假违法广告的对策以及有关政策、法规建议。 国家工商总局刘凡副局长表示,此次以惩治虚假违法广告为重点,严厉打击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商业欺诈行为,特别是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化妆品、美容服务虚假违法广告,以及利用互联网发布的虚假违法广告。并将重点查处六类虚假违法广告行为。 相关链接 重点打击新闻形式广告等六类对象 ●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的广告。一是在广告版面不标明“广告”标记,而使用“专版”、“专题”、“企业形象”等非广告标记;二是以消息、访谈等形式发布广告;三是在新闻报道中标明企事业单位的详细地址、电话等联系方式方法。 ●在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广告中使用消费者、患者、专家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向受众推荐商品服务或者介绍商品服务的优点、特点、性能、效果等。 ●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治疗作用或者夸大功能。包括在广告中把保健食品混同为药品,宣传治疗作用或者使用易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等。 ●药品广告夸大功能、保证疗效。包括未经审批擅自发布和篡改审批内容发布药品广告,在广告中对药品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治疗效果进行夸大宣传或者做出承诺。 ●医疗广告夸大功能,宣传保证治愈。 ●化妆品和美容服务广告夸大功能,虚假宣传。包括对化妆品的效用或者性能等作虚假宣传,使用他人名义保证或者以暗示方法使人误解其效用的宣传等。
国家将定期曝光违法医疗器械广告 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往往夸大其词,蒙骗患者,严重损害公众的合法权益。今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定期公布违法医疗器械广告,戳穿违法犯罪分子的骗人把戏。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做好对辖区内发布医疗器械广告的日常监测工作,定期发布《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公告》;同时,将本辖区内发现的违法医疗器械广告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汇总审核后,每两个月定期发布《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公告汇总》。 这些将被曝光的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包括:未经审批擅自发布的医疗器械广告,篡改审批内容进行发布的医疗器械广告,禁止发布的医疗器械广告。 另据了解,从今年7月1日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停止对境外生产的医疗器械产品广告以及在重点媒体发布医疗器械产品广告的受理和审查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相应的受理和审查工作改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果冻国家强制标准将在今年下半年正式出台 针对近期连续发生的儿童因食用果冻不慎导致窒息死亡的事件,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会同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组织专家开始对果冻行业标准QB1432-2001进行修订,新的果冻国家强制标准将在今年下半年正式出台。 国家标准委农轻地方部化轻地方处副处长国焕新表示,新的国家标准将在标签、标识以及食用方法上作出更为明确、具体的规定。 据了解,中国轻工业联合会行业标准《果冻》中规定了果冻的定义、技术要求、实验方法、检测规则和标志、包装、储存等要求,在其第七部分“标签”中,强制性规定了“凝胶果冻应标明安全食用方法”,根据这个要求,生产企业应当针对儿童如何安全食用果冻在其产品标签中做出明确说明。 专家提示,像果冻、葡萄和小西红柿这样的食物又圆又软,很容易被儿童囫囵吞下去,一旦卡在气管里,就会把气管堵个严严实实,并且几乎不可能取出来,所以给小孩子吃这些食物,一定要先切成小块。 企业必须召回问题食品 国家工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局长滕佳材日前表示,企业必须建立问题食品的“召回”制度,一旦发生质量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消费者的危害。 “我国的食品法律法规中没有明确生产企业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这一点今后必须加以明确。”腾佳财说,比如《产品质量法》规定,食品经销企业要建立进货检验制度,但却没有规定,如果企业没有建立这种制度要受到何种惩罚。滕佳材透露,有关部门目前正在修订《食品卫生法》,并有可能制订《食品安全法》,在这些法律法规中将明确“企业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调查,截至去年年底,我国共有食品生产企业9.7万户。 国家药监局发布通报:三种药品可引起肝肾损害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药品不良反应发布信息通报:莲必治注射液有引起急性肾功能损害的风险;羟乙基淀粉40、20氯化钠注射液可导致肾功能损害;克银丸可导致肝损害和剥脱性皮炎。 莲必治注射液是治疗细菌性痢疾、肺炎、急性扁桃体炎的药。通报要求生产企业修改说明书,提醒临床医生严格掌握适应症,加强对用药患者肾功能的监测。克银丸用于血热风燥型银屑病。通报提醒患者,必须在医生指导下使用,严格控制剂量和疗程,避免超量、长期使用;在治疗过程中注意肝功能监测。 北京:五一黄金周 人格尊严投诉上升最快 某消费者在购买MP3产品时不懂怎么使用,要求退货时,商家售货员服务态度不好,在背后辱骂消费者时被听到,消费者打了12315电话投诉商家要求进行赔礼道歉。 今年五一期间,因商家服务态度恶劣,侵犯消费者人格尊严的投诉有8件,而去年同期仅有1件。同时,由商家不按标注价格销售商品引发的价格纠纷有6件,比去年同期增加5件,也呈现明显上升趋势。 我国将在方便食品行业推行阳光生产 以往,我国食品加工过程一直属于“暗箱操作”,企业是否严格遵循了有关标准和规范,很难加以有效监管。近期,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将在方便食品行业推行“阳光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质量标准进行生产,并将生产全过程详细记录下来,留档保存,以备检查。 据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副秘书长王伟介绍,围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中国食品工业协会龙头食品企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办公室正在试点企业建立较为完备、规范的企业内部生产经营档案制度,最近将选择方便食品行业的方便面、方便粉丝、冷冻调理食品三个品种推出《生产经营档案示范文本》。这个示范文本原则上适用于全国所有的方便面、方便粉丝、冷冻调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主要内容涵盖企业管理基础工作和原料采购、生产加工、销售及售后服务等各个方面。 从去年开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食品行业推行“阳光生产”,生产企业必须对其管理基础工作和原料采购、生产加工、销售及售后服务等多个环节,进行全面、客观、详实的记录,政府部门则根据这些原始记录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管理。(张晓松) 电池抽检八成质量合格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电池产品质量抽查结果显示,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2.5%。 本次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有:首先是放电容量不符合标准要求。其次是电池耐漏液性能不合格,另外不重视外观检验和标志标注不符合标准规定。有的电池仍存在既无生产日期也无保质期、无执行标准编号、无厂址、无中文警示说明,电池上未标注含汞量等不规范现象。对此,国家质检总局曝光了3种不合格电池及厂家。而京城一些电器商场也表示,没有销售这些问题产品。   3种不合格电池 1、广东省江门市德强电池有限公司小魔象R6C;2、广州市花都区建益电池厂建益JIANYIR6C;3、广东东莞市虎门星光电池厂金斧JINFUR03 北京市场查出土产“染色罐头”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最新抽查结果,此次共抽查了本市8家罐头生产企业的8种产品,仅有5种合格,抽样合格率仅为62.5%。质量问题主要集中在可溶性固形物(糖水浓度)、着色剂和氯化钠含量三个项目上。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柠檬黄只允许在西瓜酱罐头中添加,其他罐头不得检出。而抽查中却发现北京木林圣达食品厂生产的“圣达”牌鲜青豆罐头(300克/瓶,生产日期为2005年1月6日)检出含有柠檬黄,属于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被判为不合格产品。 本次抽查中还检测出北京盛京城食品罐头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生产的“冠京”牌番茄酱罐头(198克/罐,生产日期为2005年2月18日)和北京清爽琪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白岱山”牌房山红果罐头(950克/瓶,生产日期为2005年3月8日)可溶性固形物(糖水浓度)不符合标准要求。 广东质监局:半数牛肉干 “日落黄”超标 广东省质监局2005年的质监抽查显示,有近五成的牛肉干、酱卤肉、鱼干等熟肉制品被违规添加人工色素“日落黄”、二氧化硫、甲醛等化合物!含有上述化合物的熟肉制品,会对人体的消化系统造成严重刺激和损害。 五成牛肉干有“日落黄”和甲醛 “日落黄”是一种人工合成着色剂,有增加外观颜色好看的作用;二氧化硫有防腐、漂白作用;甲醛是一种刺激性很强的化学物,医学上用作防腐剂。不过,如果消费者吃了违规使用这类添加剂的食品,健康可能会受到严重损害。在省质监局本次抽查的包括酱卤肉、牛肉干、鱼干等品种在内的25批次熟肉制品中,就有不少厂家违规添加了上述物质,抽样合格率仅为52% 。 部分超标食品名单 添加“日落黄”8批次牛肉干等。华园(广州)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华园”牌100g/包沙嗲牛肉粒 。二氧化硫残留3批次鱿鱼干珍贝鱼等。新兴县永昌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永昌隆”牌即食鱼仔;广州市天河明华诚贸易行生产的“雅之果”牌50g/包鱿鱼干。含甲醛 3批次鱼干制品。广州市天河明华诚贸易行生产的“雅之果”牌50g/包鱿鱼干。二氧化硫伤肝损肾甲醛损害神经系统。广东省农科院田博士介绍,“日落黄”是国家批准使用的食品人工合成色素,但必须在规定范围内按规定限量使用,而且必须在食品标签上注明。据了解,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中明确规定食品使用食用色素的范围和用量,像软饮料、糖果、果冻等可使用“日落黄”,但肉制品如肉干、肉脯、肉松中则禁止使用“日落黄”。人们如长期食用超范围添加的像“日落黄”这样的化学合成色素的食品,会加重肝脏的解毒负担,严重伤害肝脏功能。至于二氧化硫和甲醛,据华南理工大学食品与加工学院院长李琳介绍,这两样物质都会极大刺激呼吸道和食道。据李院长介绍,二氧化硫在某些情况下是允许用于食品漂白的,但绝对不能残留超标,否则可能引起食用者急性中毒,出现头晕、呕吐、腹泻、胃黏膜损伤等症状,严重时会毒害肝、肾脏,而且二氧化硫还是一种致癌物质。另外,甲醛则属于剧毒化学品,对于人体神经系统有很大损害,严重时还可引起窒息死亡,所以从来就不允许作为食品添加剂。 专家们特别强调,鉴于食品市场上存在鱼龙混杂的状况,市民们在选择食品时一定要仔细辨别,避免购买过分鲜艳或大别于本色的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