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五年四月

六大电信商承诺充值卡过期余额不再作废

2005-6-1   浏览:3239
从2003年7月中消协首次开展“不平等格式条款点评”以来,对以电信行业为代表的“霸王条款”攻坚战已经持续了近20个月。其间,中消协及各地消费者组织曾多次将消费者投诉的焦点问题及点评意见向相关电信企业进行反馈。 在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这场僵持了1年多的攻坚战终于有了结果: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等相继就话费、信息费、卡内余额等问题作出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承诺,国内电信行业存在多年的“坚冰”被砸出了一个缺口。 6大基础电信运营商近日共同出台电话卡余额问题解决办法,用户关心的电话卡余额问题本月将得到妥善解决。 固话充值卡有效期内可转存 在固定电话卡方面,固网运营商承诺向消费者提供种类丰富的不同面值、不同有效期、不同功能的电话卡,消费者可以根据自身需要灵活选择消费卡种;在有效期内可以随时转存,把电话卡余额处理权交给用户;为弥补消费者电话卡上不足一个计费单元的小量余额造成的损失,采用随卡附赠一定金额话费的方式保障电话卡余额足额使用,满足消费者的合理要求。 手机充值卡过期还可接电话 在手机充值卡方面,中国移动、中国联通都正在制作并尽快发行面值为30元、有效期为3个月的低面值手机充值卡。中国联通承诺在有效期结束后进入3个月的充值期,用户在充值期可以接听电话并通过购买充值卡充值开通,原话费余额自动并入新账户;如用户未在充值期内充值,充值期满后,进入1个月的锁定期,锁定期内用户被暂停通话,可到营业厅办理人工充值开通,原话费同样并入新账户。中国移动则将在近期推出保留期内做被叫服务和余额转移服务,客户在手机号码进入保留期后可继续接听电话但不能做主叫,并可随时充值自动激活账户余额,或将余额转移到其他号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