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五年二月

强制收费挨罚5万元

2005-3-31   浏览:2665
日前,含山县工商局根据群众投诉,查处并制止了一起电信企业强制服务行为,依法对含山县某电信公司伪造协议、强制用户接受121、96800信息服务行为作出了责令停止违法活动,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2004年7月,含山县环峰镇草滩树村民们集体来到县工商局,反映他们自2003年4月安装固定电话后,电信公司一直按每月3元收取121、96800信息服务费。村民们说:“安装电话时自己根本没有申请这种业务,到电信公司要求取消该项服务肘,电信公司经办人员总是找各种莫名其妙的理由予以搪塞,一会说要带身份证申请,身份证带了又说复印机坏了,给他身份证复印件,则又说网络忙,暂时无法申请取消。就这样己一年多时间,每月还得交纳一笔极不情愿的服务费。” 县工商局接到投诉后,很快查清了事实,确认该电信公司存在利用公用垄断地位强制服务行为,在下达《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后,电信公司突然改口申辩,坚决否认强制服务一事,一再声称与村民有服务协议,村民是自愿申请的。然而通过再次调查发现,该电信公司所称的“自愿申请协议”不仅属工商部门介入调查后业务人员伪造的,而且签订协议的主体也不合法,协议全部由名为“环峰镇草滩行政村经济合作社”(无法确认真主体资格)盖章申请的,多数村民并不知情。对这种伪造的"掩耳盗铃"式无效协议,县工商局未予采信,根据《关于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依法对该公司作出了50000元的处罚,制止了这起长达2年时间的强制服务行为。(刘先毛 过仕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