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五年二月

三包商品勿乱修

2005-3-31   浏览:2531
2005年元月27日下午,涡阳县消费者杨某打通话到蒙城县消费者协会投诉:"我2004牢3月在蒙城县力帆摩托车总汇花6500元购买一辆“力帆”牌正三轮摩托车, 用于营运。去年10月份摩托车出现了车轮乱摆动、起动器毁坏等故障,由于涡阳县到蒙减县路途较远,就近进行了维修,更换了电瓶、发电总成、活塞环各一个,花费近400元。前段时间,排气管毁坏严童,且本地购买不到,只好到蒙城县力帆摩托车总汇更换。谁知他们不但不给我上次维修的费用,而且连排气管也不给更换。我们正在争吵,请你们耗快来一下,希望得到你们的帮助。" 接诉后,消协火速派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经查排气管上面有明显不同的焊迹,证明已经被修理过。根据三包约有关规定,商品出现故障,应到指定维修站 (点)进行三包维修,擅自拆卸修理后,商品再出现故障,厂家有权拒绝三包。维修站不承担擅自维修的费用和不予更换排气管是符合规定的,经宣传讲解,消费者懊悔不已地说 "光顾着跑生意,没有认真细致地阅读三包说明书,白花了几百元的冤枉钱。" 但考虑到消费者从几十里外赶来,着实不易,经耐心调解,维修站负责人最终同意给更换一个排气管,使消费者满意而去。 为此,蒙城县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购买商品一定要索取购物发票,认真细致地阅读三包说明书。商品出现故障,一定要到指定维修站进行维修,千万不要擅 自拆动或到非指定维修站进行维修。否则,享受三包的权利将会被取消。(春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