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五年二月
当心中介操纵房价
2005-3-31 浏览:2501
“为什么真正要房子的人从开发商那里买不到房,加个十万、八万的‘好处费’,到中介公司立马就能买到?”上海沪北律师事务所范仲兴等3位律师起诉一家房地产开发商,要求享有"平等购房权"。这悬上海主张房屋购买权第一案。
2004年底,范仲兴和两位同事获悉上海元和投资大厦开盘,多次联系开发商,并“不下三次到现场”留下资料。2004年12月24日,范仲兴等人第一次得到电话通知,在当晚20时之前,到售楼处领取购房邀请函,于次记下午凭函购房。25日下午,排队序号为75的范仲兴等人被告知,120套房屋全部售罄。
按照上海市商品房销售规定,开发商在正式开盘前不得售卖,所有预销售合同必须到“房地资源网”上备案。25日晚上8时,范仲兴从网上查得,该楼盘已售出的房屋仅20套,尚余100套为“当前可售”。范仲兴找到开发商理论,但买需要求再次遭拒绝。直到开盘后第五天,范仲兴发现网上显示这一楼盘仍有4套房屋可售,于是他向法院申请了网上查封。
《上海市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和登记办法》规定:“凡在网上公布的可供销售的商品房,购房人要求购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拒绝。”范仲兴等人以开发商“延期通知、利用分时接待的方式,隐瞒出售的真实情况”,恶意剥夺了其平等购买权为由,起诉开发商。目前,上海市虹口区法院己受理这一未有先例“房屋购买权案”。
一些经济学界人士、法律人士认为,应该动用刑律来打击哄抬物价、操纵市场的行为,否则不足以安稳楼市,广大中低收入人群的房产梦将越来越远。(徐寿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