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五年一月
“娘家”撑腰支持8名购房者打官司
2005-1-31 浏览:2649
去年6月初的一天,杨善贵、王向明、陆华、陆智、沈显俊、王立中、崔小马、谢根全8名消费者及其家人十几个人把芜湖县消费者协会办公室挤得满满当当的,他们是相约好了来集体投诉的,他们中有的是教师,有的是公务员,也有现役军人和下岗职工。据他们反映,他们订购的位于县城芜湖南路的县医药新村回音必小区二期工程3号楼竣工后,开发商芜湖县宝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宝冶公司)迟迟不交房,还要求按照现在的房价签订合同,简直太不讲理了。
陆华、陆智、沈显俊、王立中等消费者均称:在交纳定金二年多的时间里,他们多次与开发商交涉,要求签订合同,但均被开发商以各种理由拒绝,而如今却要求以高出1000元/平方米的价格才同意签订合同,消费者无不为开发商的无理要求气愤异常,纷纷要求消协为他们讨个“说法”,一致要求开发商按合同约定的价格或交纳定金时的市场价交房。
县消协受理后,立即对此展开了调查,并通知开发商芜湖县宝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宝冶公司)和芜湖强荣房地产开发公司(下称强荣公司)到县消协说明情况。鉴于该投诉涉及面广、金额大的特点,调解不成,要通过诉讼才能根本解决,必须抢在对方之前把关键证据取到手。为此,调查时,县消协就特别留意调取了对消费者打官司有用的材料,并要求出证单位加盖印章予以证明。调查工作除涉及到县房管局、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县工商局等单位外,还对当事人和有关证人进行了询问。力最终赢得官司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查清事实后,县消协主持双方进行了多次调解,但由于开发商在巨大的利益面前不同意让步,坚持要求按当时现价售房(6月底县消协处理该争议时的房价为约1500元/平方米左右,到了10月间房价又猛增至1800多元/平方米,开发商遂要求当时尚未起诉的沈显俊、王立中、崔小马、谢根全各户按1800元/平方米签订合同)。此间,各消费者也通过各种渠道与开发商协商,由于开发商缺乏诚意,最终调解失败。
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县消协及时形成调查处理报告,终结调解,在诉讼之前,县消协帮助各消费者制定了详细的诉讼方案,方案申建议消费者按先易后难的步骤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将收集到的所有证据毫无保留的提供给他们。
这样,按照既定的诉讼方案,2004年7月,杨善贵手持商品房预售合同率先向芜湖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迈开了向牛气十足的开发商叫板之路;紧接着,手持标有房价750元/平方米收据的王向明也走进了法庭;9月中旬,在芜湖县法律援助中心维护消费者权益工作站的支持下,陆华、陆智兄弟也将开发商宝冶公司和强荣公司告上了法庭,四人均要求两被告按按约定价格履行交付义务。随后,谢根全、沈显俊、王立中也手握法律利剑,把开发商推上了被告席。
法院最终判令宝冶公司按约定价778元/平方米交付房屋,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6156元,强荣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诉讼费5018元由两被告承担。
杨善贵官司的胜利极大地鼓舞了大家的士气,消费者均感受到了法律的力量。
2004年11月9日,从法院传来消息,王向明的官司也赢了。
陆华、陆智诉开发商两起案件中,县消协指派具备律师资格李大军同志和县法律援助中心张世林律师共同担任其诉讼代理人,无偿给予法律援助。针对开发商主张原被告双方是预约合同关系的辩解意见,他们在反驳时指出:合同只要条款齐备、明确,不存在法律或事实上障碍,无论合同的形式如何,均应认定为本约,而非预约。并在代理词中强调,当前国家正大为加强市场参与者的诚信建设,建立对失信者的惩戒机制,中国消费者协会也将“诚信·维权”作为今年的“3·15”主题,在这种背景下审视、评价这一案件,谁是谁非是显而易见的。12月2日,法院判决支持了消费者的诉讼请求,开发商再次败诉。
日前,又从法院传来消息,谢根全诉开发商一案,法院以被告存在缔约过失为由,判决被告赔偿原告73073元,双倍返还定金37116(超过房款20%的部分按原数返还),开发商又一次吞下失信的苦果。
目前沈显俊、王立中诉开发商的官司尚未开庭。在接连遭到5场官司一审失败后,开发商将官司均上诉到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整个维权活动尚没有结束,县消协正密切关注事情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