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服务
案例四:停止包月服务却不通知顾客
2006-11-17 来源:www.ah315.cn 作者:张路明桂筠 浏览:3266
家中的包月信息服务被停掉却不知情,继续使用后产生了大量信息费。日前,消协接到太和县的尚先生投诉,称当地电信部门没将停止包月信息服务的消息及时告知自己。
尚先生几年前在电信部门办理并开通了96800信息服务项目,由于是包月服务,尚先生正在上初中的孩子看到每月只要两元的包月费,就经常利用电话听音乐,学习成绩因此受到影响,尚先生便到当地电信部门要求停掉包月信息服务,但当时并没有得到答复。一直到尚先生日前去交电话费时,才发现信息费一项多达196元。经了解才知道自家当月的包月信息服务已停掉。“停掉包月服务却没通知,我以为没停掉,所以继续使用。”尚先生觉得信息费是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产生的,不应该为这笔费用埋单。
省消协法律顾问杜怀苏律师认为,这是一起电信部门损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行为。根据《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作为消费者的尚先生有权自主选择“96800”包月信息服务项目,包括它的开通或者停止,时间长短等等。由于电信部门工作人员的疏忽,没有及时通知尚先生已经停止了包月服务,损害了尚先生的服务项目自主选择权,电信部门应承担责任退回全部多收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