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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_315活动报道

2006年卫生执法十大典型案件

2007-3-7   来源:安徽省卫生厅   浏览:3997
肥西宏图中学使用霉变大米案
6月,肥西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在开展高考期间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食品卫生执法检查时,发现肥西县宏图中学食堂提供给学生的米饭所使用的大米为霉变大米,并现场查获库存霉变大米550公斤。追查来源时又查获供货商库存霉变大米176袋,计4400公斤。案件调查中,办案执法人员不畏当事人的威胁,严格执法,依据《食品卫生法》严肃查处,责令宏图中学立即改正,销毁霉变大米,并处罚30000元;责令供货商立即销毁库存的全部霉变大米,并予以罚款。
来安某公司违反《职业病防治法》行为案
4月,省卫生厅发现滁州市来安县扬子医疗仪器有限公司97名汞作业人员尿汞超标事件后,将其列为2号督办案件,责成滁州市卫生局派出20名卫生执法人员和职业病防治专业人员进行卫生监督检查,为所有接触汞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经查,该公司汞作业生产线未经卫生部门审核、审查与竣工验收,工作场所、防护用品不符合职业卫生要求,危害因素浓度超标,未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未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市卫生局依法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危害作业,对从业人员组织驱汞治疗,并罚款75000元。此后该公司进行了认真整改。
太湖新仓中学突发细菌性痢疾疫情案
10月12日至15日,太湖县新仓中学(农村寄宿制学校)突发细菌性痢疾疫情,共75例腹泻病患者。主要表现为头痛头昏、腹泻,大部分伴有中、高热,部分有腹部绞痛,少数出现脓血。疫情发生后,安庆市和太湖县卫生部门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在做好救治学生和疫情应急处置的同时,对该校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经查,学校饮用水细菌总数和大肠菌群严重超标。安庆市卫生局依法责令学校立即改正,并处以罚款。
青阳县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案
池州市和青阳县卫生局及卫生监督所在检查时发现,青阳县供水公司存在将未经消毒处理的水直接供给县城区用户、使用没有卫生许可批件的混凝剂聚合氯化铝、制水工人未经过卫生知识培训和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上岗从业、未开展微生物检测、做虚假检测报告等问题,责令其立即整改,并依法予以立案查处,消除了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隐患。
蚌埠市百分百早餐公司违反《食品卫生法》案
9月,蚌埠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对某大学食堂开展食品卫生安全检查时,发现面包为“三无”产品。经追查来源,查获位于雪华乡徐村南湖一间民房内的面包加工点无卫生许可证,为蚌埠市百分百放心早餐工程有限公司代加工面包。卫生部门立即对加工点予以取缔。 调查发现,百分百放心早餐有限公司搬离原生产厂址,未办理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车间卫生条件差,但每天有30多台流动售货车对外经营,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卫生执法部门责令该厂立即停止生产经营,予以取缔,并罚款7000元。
铜陵非法胎儿性别鉴定案
4月,一孕妇通过铜陵县人民医院妇产科护师刘某,联系该院B超室医生卢某为其进行了B超胎儿性别鉴定。在明确胎儿性别后,刘某与县妇幼保健所妇产科医生杨某联系,杨某收取引产手术费1700元,并在家中为其进行了药物终止妊娠。县卫生局给予刘某留党察看一年、行政降级、罚款10000元的处罚;对卢某行政降级、罚款10000元;给予杨某行政降级、没收非法所得1700元、罚款15000元和吊销医师执业证的处罚。
定远卤牛肉引发连环食物中毒案
5月,定远县藕塘镇连续发生两起由聚餐而引发的食物中毒事件,77人在该镇金家火锅城聚餐,28人出现食物中毒症状;140人在该镇金满楼饭庄聚餐,29人出现食物中毒症状。中毒患者均食用了定城镇穆道华牛肉加工点供应的卤牛肉。 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立即开展调查取证,对两家餐饮单位及卤牛肉供货商采取行政控制措施,并从患者腹泻物和加工点剩余卤牛肉中均检出沙门氏菌。定远县卫生局吊销了金家火锅城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处以15000元罚款;取缔了金满楼饭庄,处以20000元罚款;责令穆道华牛肉加工点立即整改,销毁卤牛肉,并处以18000元罚款。
马鞍山查处职业健康监护案
3月,马鞍山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在执法检查中,发现钢联炉料公司、中濠金属制品公司和跃新工贸公司三家单位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接触粉尘等职业病危害因素,而三家单位未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性健康体检。卫生执法人员分别下达监督意见书,要求三家单位在15天内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但三家单位均未进行。市卫生局依法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20000元的行政处罚。三家单位现已进行了整改。
芜湖县查处非法生产保健食品案
11月,芜湖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根据举报,对康福来营养食品厂进行了执法检查,发现该厂非法生产氨基酸口服液、血宝口服液、冬虫夏草口服液、洋参珍珠胶囊、洋参含片、西洋参滋补液、鹿龟神酒等保健食品,标签上标注巢湖、芜湖、常州的多家厂名,该厂无有效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现场查获该厂非法生产的229箱(8盒/箱)口服液和胶囊,以及226516瓶(250ml/瓶)无标识的口服液,卫生执法人员立即予以封存,并会同药监、工商、公安等部门对此案进行深入调查。县卫生局依据《食品卫生法》,责令该厂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没收销毁封存的食品,并罚款20000元。
宿州查处超科目开展诊疗活动案
宿州市埇桥区北关卫生院存在外科、妇产科超范围从事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卫生技术工作等违规行为。该院在7月11日违规对一产妇进行剖腹接生,导致产妇死亡,造成恶劣影响。宿州市卫生局依据相关法规,给予警告、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宿州市埇桥区卫生局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免去北关卫生院王健院长职务,吊销鲁作联、蔡淑云的《医师执业证书》,暂停陈望云医师执业活动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