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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_315活动报道

安徽省消协系统2006年受理的侵害消费者权益十大投诉

2007-3-7   来源:安徽省消费者协会   浏览:4045
通信公司侵犯客户隐私权 赔偿又道歉
2006年3月14日,消费者张女士向安庆市迎江区消协投诉称:其前夫于2006年1月3日和1月4日两次私拿他的身份证,在某通信公司营业厅调取她三个月的通话记录,以她通话较多有问题为由与其吵架,并于2006年3月13日与她离婚。张女士认为该通讯公司侵犯了她的隐私权,最终导致她的离婚,请消协主持公道,要通信公司赔偿她的精神损失和误工费共计8万元。区消协很重视,当天就与通信公司取得联系并展开调查,认为该通信公司存在过错,依据《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60条的规定,要求通信公司补偿张女士精神损害赔偿5000元,误工费、交通费、电话费5000元,共计1万元并赔礼道歉,通信公司表示接受,双方在区消协的见证下签订了和解协议。
储蓄存款利息缩水 消协调解全付给
消费者蒋先生向铜陵市消协投诉,他于1996年、1997年、1998年、1999年分期向某储蓄所共存款32900元,当时储蓄所承诺的是存期不定,靠档计息。2005年12月取款时,储蓄所未按存款时的规定和承诺计息,而仅按一年期计息(剩余时间按活期存款计息)。蒋先生认为该储蓄所侵害了储户的利益。市消协受理后,在调查了解的基础上,依据《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规定,分别向该储蓄所主管部门和市银监局行函查询,同时支持消费者到这两部门反映情况。在银监局的协调下,该储蓄所将原来的一年期改为五年期,一次性补给利息5000元。消费者对消协所做的工作表示非常感谢。
影楼不负责任 顾客婚庆光碟“泡汤”
2006年6月,池州市贵池区消协接到消费者钱某投诉称,某影楼将其5月8日在该影楼拍摄制作的婚庆光碟和婚纱照片搞错了,与影楼交涉,老板说当时业务忙,其婚庆光碟是委托另一家影楼制作的,可能拿错了。经查找,钱某的婚庆光碟内容已被删除,无法重新制作。钱某要求影楼赔偿自己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共计5000元,影楼老板认为价格太高,不予答应。区消协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当即与消费者来到影楼进行调解,指出影楼将光碟内容误删是错误的,理应给予一定的赔偿。最后影楼赔偿消费者4000元。
宾馆“保险锁”不保险 旅客被盗赔钱
2006年4月24日,外地消费者沈某一行3人出差来六安住某宾馆,当晚被盗,损失价值6000余元,还有身份证等证件。经六安市刑警队现场勘查,该房间的内门防盗系统损坏,门锁被塞上纸团,保险链失灵,无法达到防盗效果,刑警队认为该宾馆负有一定责任。消费者要求宾馆赔偿,遭到拒绝,便向六安市消协投诉。市消协从消费者投诉的可信度到该案件的关键环节、重要证据进行了分析。认为消费者沈某是一家大公司的主管,一行三人出差随身携带手机、数码相机、千元现金属正常,他们没必要为几千元的财物报假案;从公安部门提供的材料看,被盗情况属实;从宾馆服务看,保险链失灵,存在明显过失。在调解过程中,宾馆拒绝承担责任,拒绝赔偿损失。市消协指出,经营者必须依法履行消协组织在据理、适度、合法情况下作出的调解,必须依法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因自身过失承担责任,如不愿意接受调解,消协将依法支持消费者进行诉讼,向社会披露案件。最后,经营者一次性赔偿了消费者各项损失费4800元。
电视机内燃自爆 厂家赔机又赔款
2006年6月12日下午,霍邱县消协冯井分会接到该镇刘某的电话投诉,称家中某品牌电视机在下午1点30分突然发生爆炸,将室内放置的所有物品全部烧毁。消协分会接到投诉后,一方面迅速安排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另一方面及时与厂家联系,要求其派人前来处理。次日,厂方派人赶到现场核实电视机起火爆炸原因。经过消防部门鉴定,该电视机为内燃自爆,属产品质量问题。在消协分会的调解下,最后厂家一次性赔付消费者30寸液晶电视及DVD各一台,另赔偿现金4万元。
超市物品绊人致伤 消协调解获赔偿
2006年2月1日,消费者周孝秀随家人到日之惠连锁超市肥东店购物,被饮料组通道上摆放的饮料箱绊倒,经医院诊断为右股骨骨折,急需住院手术治疗,随即向肥东县消协投诉。消协调查了解后认为,超市应该给广大消费者提供安全舒适的购物环境,但该消费者已年高74岁,购物应有人陪伴监护,造成老人受伤,双方都应承担责任。最后,在消协多次调解后,双方达成协议,由超市一次性赔偿伤者医药费、护理费等费用25000元。
新居楼煤气失火 两公司赔偿2.29万
2005年7月2日,阜阳市消费者马怀业迁居港利绿园,当天下午2点30分左右,在首次使用管道煤气烧开水时,由于煤气表处煤气泄漏发生火灾,造成马怀业及其姐姐马存英、表弟周宜海三人不同程度烧伤。8月29日,马怀业向阜阳市消协投诉,请求消协追究阜阳国祯燃气公司和阜阳港利物业公司及开发商的过错责任,并赔偿三位受害人的损失。市消协受理投诉后,历时1年零3个月,与经营者联系72次,主持7次调解,最终三方达成协议:阜阳国祯燃气公司一次性赔偿三位消费者医疗、误工、伤残赔偿金等费用16000元;港利开发公司一次性赔偿三人医疗、误工、伤残赔偿金等费用9900元,共计2.29万元。
饰面板有虫蛀 消费者获赔2.2万元
2005年11月25日,合肥市消费者陈永春来到省消协投诉,称其因装修房子,于2005年5月、6月3次在深圳家福特建材超市购买了66张红A南美樱木饰面板。9月份油漆后打扫房间时发现饰面板有虫蛀现象,与家福特建材超市交涉,家福特认为虫蛀现象是环境、运输等其他原因造成的,不是板的原因,消费者请求省消协给予帮助。省消协商请安徽省质量检验协会进行检测、鉴定。有关专家对虫蛀饰面板鉴定分析后得出结论:该木材虫害系来自境外的粉蠹虫,危害进口饰面胶合板芯板木材所致,也就是说消费者购买的饰面板本身就有问题。经过省消协多次调解后,2006年11月6日,双方终于达成协议:由深圳家福特建材超市一次性补偿消费者22000元。
医院乱做妇科手术 省市县消协联合维权
2005年4月23日,固镇消费者单某因肚子疼,看了固镇县济民医院贴的“合肥专家来了”的传单后慕名来到该院看病。经合肥专家诊断后,该院未对其进行任何妇检及消炎,便将其子宫和双侧输卵管切除。手术后单某持续高烧,腹痛加剧,无奈转入蚌埠市一家医院,病情仍未见好转。单某只得再次回到济民医院,该院称自己有一定过错,为其作了短期治疗后,便强行让其出院。2005年11月31日,单某将济民医院告上法庭。经查,固镇济民医院根本不具备相应的资格,不具备从事外科手术治疗的技术,主刀医生只有助理医师资格证书。2006年3.15期间,单某来到省消协请求帮助。省消协了解情况后请一名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并将此事转到蚌埠市消协。蚌埠市消协又联系固镇县消协,固镇县消协对此事进行了专门的调查,后经有关部门吊销了济民医院的营业执照。固镇县法院后来又联系了北京一家司法鉴定中心为单某进行伤残鉴定,鉴定结果为六级伤残。在省、市、县三级消协的帮助下,经过固镇县法院的庭外调解,济民医院一次性赔偿单某6万元。
绿宝石竟是人工合成 消协境外调查处理
马鞍山消费者杨女士于2005年11月随旅行团赴新加坡、马来西亚和泰国旅游。回国前,在新加坡一家宝石商店购买了祖母绿宝石两件套,价值人民币8900元。回国半年后,通过中央电视台二套节目了解到她所购买的宝石可能是假货,随即到珠宝鉴定部门鉴定,结论为人工合成品,随即投诉到马鞍山市消协。市消协受理投诉后,多次与新加坡旅游局驻北京办事处联系并通过新加坡旅游局梁小姐查实杨女士在新加坡期间确实在某珠宝商店购买了上述商品。最终,市消协在新加坡旅游局的帮助下,通过南京康辉旅行社,为杨女士追回了购物款8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