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常识

科学选购车用汽油清净剂

2026-09-16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浏览:90
          近日,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国家精细石油化工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发布消费提醒,从标准核验、标识辨别、外观筛查、效果验证4个维度,指导消费者选购合格产品,远离劣质商品。
  《车用汽油清净剂》(GB19592—2019)于2020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建议消费者优先选择该日期以后生产的产品,生产日期在2020年5月1日之前的产品,要谨慎购买。《车用汽油清净剂》对车用汽油清净剂的清净性、破乳性、防锈性等关键性能指标都作出了明确的强制要求。须警惕未标注任何执行标准、仅宣传“万能功效”却无标准依据的产品。
  产品标识是车用汽油清净剂的“质量身份证”,既是生产者对产品质量作出的明确承诺,也是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凭证。合格的车用汽油清净剂包装上应清晰标注以下信息:产品名称、制造商/生产厂名称和地址、商标或品牌、生产日期、保质期或生产批号、产品执行标准编号、使用方法与推荐添加比例。尤其要注意查看包装是否标注“本品符合《车用汽油清净剂》(GB19592—2019)标准要求”及类似字样,若产品标识模糊、关键信息缺失,或是夸大宣传产品功效,切勿购买。
  消费者可以通过检查包装、观察液体状态等方式初步筛选劣质产品。首先检查产品包装,正规产品包装印刷清晰、密封完好无漏液,瓶盖封口带有防伪标识或完整塑封;包装印刷模糊错位、材质单薄易变形、封口粗糙的产品,大多为假冒劣质品。其次观察液体状态,合格的车用汽油清净剂多为透明液体,无悬浮物和沉降杂质;如果液体出现明显浑浊、分层、有絮状物,或是颜色发黑发暗,说明产品成分不合格或已经变质失效。消费者选购汽油清净剂时,应选择有品质保障的产品,且从正规渠道购买。
  即使包装与外观符合要求的车用汽油清净剂,也可在使用后通过实际表现验证产品质量。按照产品说明的添加比例加入油箱后,合格的清净剂使用1到2箱油后就会逐步显现效果;如果使用后不仅没有改善,反而出现发动机异响、油耗异常升高、怠速不稳、启动困难等情况,说明该产品存在问题,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留存购买凭证向商家或监管部门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