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省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深化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全年共立案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2459件,较2022年增长27.5%。马某某等人销售伪劣产品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打击侵犯消费者权益犯罪典型案例。滁州天长市人民检察院诉某来电子公司等12家企业生产、销售不合格电动车充电器系列民事公益诉讼案,引发广泛关注,助推电动自行车充电器领域首个强制性国家标准于2022年12月29日出台、2023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围绕民生消费痛点,推进“检察保护”走深走实
持续开展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工作。持续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全年立案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984件,让违法主体既承担刑事责任、行政责任,也承担消除危险、赔偿损失、惩罚性赔偿等民事责任。在416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向违法行为人提出惩罚性赔偿金,诉请金额3428万余元,提高违法成本,让违法者“痛到不敢再犯”,对潜在违法者予以警示。在陈某某生产销售假药民事公益诉讼案中,针对陈某某在未获得国家药品监管批准情况下,自己研制“高能血液清毒液”并通过网络对外销售的行为,滁州市检察机关提出销售金额3倍的惩罚性赔偿金406余万元获法院判决支持。全力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个人隐私信息屡受侵犯问题,办理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61件。巢湖市人民检察院针对辖区驾校在官方网站公布众多学员完整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敏感信息问题,协同市场监督部门,督促辖区驾校全面整改。针对辖区部分移动公司代办营业网点违法将用户手机号码、验证码等信息出售给他人,导致大量公民个人信息泄露的行为,霍山县人民检察院在对违法者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同时,向行业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责令案涉网络经营商完善网点操作规程、建立健全监管、惩戒机制,从源头打击电信诈骗等黑灰产业。积极拓展消费维权公益诉讼新领域。开展涉农领域、产品质量安全领域、消费预付卡、“消”字号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以及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等多个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针对网络销售伪劣消防灭火器突出问题,省院指导淮北市院开发的“网络销售伪劣消防灭火器危害公共安全监督模型”在今年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中荣获“一等奖”。针对辛某某生产、销售假冒具有植物新品种权的小麦种子行为,淮北市检察机关在追究违法者刑事责任的同时让其承担惩罚性赔偿金89万余元的民事责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同时,有效保护农民合法权益。长丰县人民检察院针对中高考期间宾馆价格涨幅过大的情形,通过检察建议方式推动出台《关于规范全县2023年中高考期间酒店宾馆住宿行业价格行为的通告》、行政机关责令相关宾馆退费20万元左右,获消费者点赞。
二、着眼系统治理、溯源治理,推动“行检保护”协同协力
深化“府检联动”工作机制。联合省卫生健康委等6部门开展全省抗(抑)菌制剂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等六部门扎实推进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专项行动,助力维护食用农产品安全。蚌埠、宣城等地检察机关开展农贸商超‘生鲜灯’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办理40余件,推动行政机关加强整治,共同推动《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落地落实。完善协同工作机制。各地检察机关积极推进公益诉讼检察与消费保护行政执法衔接工作,不断丰富和拓展协作方式、协作内容,提升消费者权益公益诉讼保护合力。如宣城市检察机关依托医疗美容行业专项整治活动,与市场监管部门通过联合检查的形式,明察暗访突击检查全市药店、诊所、以及美容行业,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使用药品安全,推动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职。依法促进社会治理。强化类案监督,推动行政机关制定规范性文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或会同行政机关开展专项行动,共同推动行业治理。加大对农村地区销售不合格食品药品销售不合格保健品,卫生室滥用、使用过期药品等违法行为的办案力度。阜阳市检察机关针对农村执业药师不在岗、药品过期以及未明码标价等问题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0余件。淮北、宿州等地检察机关在全市开展“现制现售饮用水整治专项活动”,对辖区现制现售饮用水机全面排查,消除群众饮水安全隐患。
三、携手社会组织和志愿者,汇聚“公益保护”共识共为
深化支持起诉工作。持续推动省检察院与省消保委会签的《关于加强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协作的意见》落地落实,2023年,检察机关支持消保委提起公益诉讼6件。针对淮南市田家庵区某火锅店、牛某某、王某等以“口水油”方式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经淮南市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安徽省消保委起诉。2023年8月,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各被告连带支付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金共计512万余元并公开赔礼道歉。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检察院支持省消保委对陈某某等人生产销售假冒“嘉实多”“美孚”“壳牌”等品牌机油的行为提起诉讼,该案系迄今省消保委获生效判决支持的惩罚性赔偿金数额最大的公益诉讼案件。多渠道保障公众参与。我省“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正式启用,全省招募近3200名公益保护志愿者。宿州市埇桥区院人民检察院根据“益心为公”志愿者提报的线索,通过检察建议促成该区卫生健康、市场监督部门联合对辖区内的现制现售饮用水机全面排查,消除居民饮水安全隐患。2023年11月,组织全省检察机关联动开展以“尚俭崇信尽责 同心共护食品安全”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充分运用线上线下媒介渠道,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工作宣传,助力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食品安全的浓厚氛围。
一、围绕民生消费痛点,推进“检察保护”走深走实
持续开展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工作。持续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全年立案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984件,让违法主体既承担刑事责任、行政责任,也承担消除危险、赔偿损失、惩罚性赔偿等民事责任。在416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向违法行为人提出惩罚性赔偿金,诉请金额3428万余元,提高违法成本,让违法者“痛到不敢再犯”,对潜在违法者予以警示。在陈某某生产销售假药民事公益诉讼案中,针对陈某某在未获得国家药品监管批准情况下,自己研制“高能血液清毒液”并通过网络对外销售的行为,滁州市检察机关提出销售金额3倍的惩罚性赔偿金406余万元获法院判决支持。全力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个人隐私信息屡受侵犯问题,办理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61件。巢湖市人民检察院针对辖区驾校在官方网站公布众多学员完整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敏感信息问题,协同市场监督部门,督促辖区驾校全面整改。针对辖区部分移动公司代办营业网点违法将用户手机号码、验证码等信息出售给他人,导致大量公民个人信息泄露的行为,霍山县人民检察院在对违法者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同时,向行业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责令案涉网络经营商完善网点操作规程、建立健全监管、惩戒机制,从源头打击电信诈骗等黑灰产业。积极拓展消费维权公益诉讼新领域。开展涉农领域、产品质量安全领域、消费预付卡、“消”字号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以及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等多个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针对网络销售伪劣消防灭火器突出问题,省院指导淮北市院开发的“网络销售伪劣消防灭火器危害公共安全监督模型”在今年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中荣获“一等奖”。针对辛某某生产、销售假冒具有植物新品种权的小麦种子行为,淮北市检察机关在追究违法者刑事责任的同时让其承担惩罚性赔偿金89万余元的民事责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同时,有效保护农民合法权益。长丰县人民检察院针对中高考期间宾馆价格涨幅过大的情形,通过检察建议方式推动出台《关于规范全县2023年中高考期间酒店宾馆住宿行业价格行为的通告》、行政机关责令相关宾馆退费20万元左右,获消费者点赞。
二、着眼系统治理、溯源治理,推动“行检保护”协同协力
深化“府检联动”工作机制。联合省卫生健康委等6部门开展全省抗(抑)菌制剂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等六部门扎实推进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专项行动,助力维护食用农产品安全。蚌埠、宣城等地检察机关开展农贸商超‘生鲜灯’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办理40余件,推动行政机关加强整治,共同推动《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落地落实。完善协同工作机制。各地检察机关积极推进公益诉讼检察与消费保护行政执法衔接工作,不断丰富和拓展协作方式、协作内容,提升消费者权益公益诉讼保护合力。如宣城市检察机关依托医疗美容行业专项整治活动,与市场监管部门通过联合检查的形式,明察暗访突击检查全市药店、诊所、以及美容行业,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使用药品安全,推动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职。依法促进社会治理。强化类案监督,推动行政机关制定规范性文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或会同行政机关开展专项行动,共同推动行业治理。加大对农村地区销售不合格食品药品销售不合格保健品,卫生室滥用、使用过期药品等违法行为的办案力度。阜阳市检察机关针对农村执业药师不在岗、药品过期以及未明码标价等问题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0余件。淮北、宿州等地检察机关在全市开展“现制现售饮用水整治专项活动”,对辖区现制现售饮用水机全面排查,消除群众饮水安全隐患。
三、携手社会组织和志愿者,汇聚“公益保护”共识共为
深化支持起诉工作。持续推动省检察院与省消保委会签的《关于加强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协作的意见》落地落实,2023年,检察机关支持消保委提起公益诉讼6件。针对淮南市田家庵区某火锅店、牛某某、王某等以“口水油”方式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经淮南市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安徽省消保委起诉。2023年8月,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各被告连带支付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金共计512万余元并公开赔礼道歉。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检察院支持省消保委对陈某某等人生产销售假冒“嘉实多”“美孚”“壳牌”等品牌机油的行为提起诉讼,该案系迄今省消保委获生效判决支持的惩罚性赔偿金数额最大的公益诉讼案件。多渠道保障公众参与。我省“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正式启用,全省招募近3200名公益保护志愿者。宿州市埇桥区院人民检察院根据“益心为公”志愿者提报的线索,通过检察建议促成该区卫生健康、市场监督部门联合对辖区内的现制现售饮用水机全面排查,消除居民饮水安全隐患。2023年11月,组织全省检察机关联动开展以“尚俭崇信尽责 同心共护食品安全”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充分运用线上线下媒介渠道,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工作宣传,助力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食品安全的浓厚氛围。
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继续能动发挥检察职能,聚焦食品药品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消费领域突出问题,依法能动履职,推动溯源治理,持续深入推进消费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助力营造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

“生鲜灯”菜场
大观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商超进行专项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