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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_315活动报道

安徽保监局2016年度保险消费维权成果和2017年度保险消费维权举措

2017-03-13   来源:安徽保监局   浏览:2330

第一部分:2016年度保险消费维权成果

2016年,安徽保监局以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核心,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全年共处理有效消费投诉3199件,帮助维护经济利益总额3345.92万元,同比增长115.3%。

畅通12378热线等维权渠道

 2016年,12378热线共接到咨询投诉14489件,所有事项均按照“当日接收、当日转办、三日督办”的流程处理并在规定时限办结,消费者满意度98.8%,真正实现“让语音多跑腿、群众少跑路”,确保消费者的疑问得到及时解答,投诉得到快速处理,做到“合理诉求及时解决到位、过高诉求及时引导到位、过分诉求及时稳控到位”,全年共收到4面锦旗。

强化保险公司主体责任

 督促保险公司认真落实总经理接待日制度并规范工作流程。安徽保监局对25件按规定纳入该制度办理的投诉件跟踪处理,并对其中3件进行现场督办,帮助消费者维护权益119.27万元。同时以开展服务评价为契机,督促保险公司主动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能力,对投诉处理工作进行考评,加强投诉信息披露和考评结果通报。

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连续两年开展打击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亮剑行动”,对两家寿险公司合肥电销中心开展检查,针对欺骗消费者的行为进行严查重处。在阜阳试点人身保险销售过程录音录像制度,从源头规范销售行为。持续开展理赔服务质量测评和通报,指导合肥增设快处快赔中心,联合省公安厅试点高速公路简单事故快处快赔服务。

勇于承担社会责任

  面对2016年夏季特大暴雨洪涝灾害,安徽保险业按照“赔快、赔足、赔好”的原则,累计支付农业保险赔款12.23亿元,农房保险赔款5193万元,有力支持灾区重建和灾民安置,李国英省长和方春明副省长对该项工作提出表扬。大病保险制度全年承保人次6100多万人次,赔付超过25万人次,赔付金额9.2亿元,城镇居民以及新农合报销水平分别平均提高约12%和9%。大病保险健康脱贫工程覆盖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保经办在18个试点统筹地区实现对接或完成招标,经办医保基金规模超过70亿元,覆盖人群1700多万人。

打造保险消费维权合力

 2016年5月与安徽省高院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保险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的意见》,11月共同转发《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保监会关于全面推进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建设的意见》,打通安徽省行业协会调解中心与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对接平台。全年向省信用办报送行政许可、处罚信息约900多条。积极与省工商、消保委开展合作,2016年11月会同安徽省工商局、安徽省消保委以及上海奉贤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赴试点单位调研,认真总结交流“12315保险消费维权服务站”经验做法。 

加强保险消费宣传教育

持续帮助消费者提升保险意识和维权能力。2016年“3·15”期间以消费维权新闻通报会的形式发布省内保险维权案例。积极参加安徽广播电视台“政风行风热线”等节目,由局主要负责同志带队,现场接受了咨询投诉,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政策法规、维权途径。在官方网站开辟“消费者权益保护”专栏,通过安徽保监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宣传教育视频短片,全年针对消费者关注度较高的投诉热点发布“谨防保险销售误导”等4期保险消费提示。对帮助消费者实现明白消费、减少纠纷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第二部分:2017年度保险消费维权举措

2017年,安徽保监局将遵循“一核心、两严格、三到位”的工作原则,即:以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核心,严格公司主体责任,严格处理流程环节,坚持“合理诉求及时解决到位,过高诉求及时引导到位,过分诉求及时稳控到位”,依法高效处理投诉事项。重点开展五项工作:

一是建立安徽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整合消费者投诉处理、宣传教育、综合服务三大功能,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专职化和专业化程度。

二是继续深入推进“亮剑”行动,始终保持对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高压态势。同时定期向社会披露投诉、检查处罚信息,充分发挥外部监督的作用。

三是推进保险服务标准化建设,组织行业重新制定承保理赔服务承诺,并向社会公开,逐步健全保险行业服务标准,提升保险服务的规范化水平。

四是开展服务评价,对保险机构重要服务创新和重大负面事件进行全面客观公正评价,适时开展消费者满意度调查,对产品和服务创新较好的保险公司支持发展,对较差的保险公司重点监管。

五是加强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机制。

   在新的一年里,安徽保监局将在中国保监会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保险业姓保、保监会姓监”,牢牢把握保险行业定位和方向,努力发展党和人民需要、认可、信任的保险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