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一五年全年,安徽省各级消费者协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1845件,已解决11284件,解决率95.26%,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748.76万元,共接待消费者来访、咨询12.81万人次。与2014年相比:

一、投诉性质统计
根据投诉性质分析(如图所示),质量5556件,占46.91%;其他1685件,占14.23%;售后服务1589件,占13.41%;合同1188件,占10.03%;价格625件,占5.28%;虚假宣传444件,占3.75%;安全301件,占2.54%;计量247件,占2.09%;假冒189件,占1.60%;人格尊严21件,占0.18%;其中,质量、其他、售后服务、合同、价格占据了消费者投诉的前5名。


二、投诉商品分析
根据投诉商品分析(如图所示),家用电子电器类2509件,占21.18%;服装鞋帽类1279件,占10.80%;日用商品类957件,占8.08%;交通工具类872件,占7.36%;房屋及建材类727件,占6.14%;食品类640件,占5.40%;烟、酒和饮料类186件,占1.57%;首饰及文体用品类178件,占1.50%;农用生产资料类138件,占1.17%;医药及医疗用品类126件,占1.06%;其中,家用电子电器类、服装鞋帽类、日用商品类、交通工具类、房屋及建材类占据了消费者投诉的前5名。


三、投诉服务分析
根据投诉服务分析(如图所示),生活、社会服务类1103件,占9.31%;电信服务741件,占6.26%;互联网服务526件,占4.44%;其他商品和服务436件,占3.68%;销售服务259件,占2.19%;公共设施服务230件,占1.94%;房屋装修及物业服务229件,占1.93%;邮政业服务208件,占1.76%;文化、娱乐、体育服务145件,占1.22%;金融服务106件,占0.89%;旅游服务105件,占0.89%;保险服务79件,占0.67%;教育培训服务42件,占0.35%;卫生保健服务24件,占0.20%;其中,生活、社会服务类、电信服务、互联网服务、其他商品和服务、销售服务占据了消费者投诉的前5名。


四、热点问题
1、手机类商品投诉量依旧领先
本年度手机类商品投诉1091件,占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量的43.48%,一直位列商品类投诉首位,手机现在已经成为消费者生活中必不可缺的日用品,手机投诉主要集中在手机质量及售后服务两大方面。手机质量投诉问题主要涉及机器死机、重启,触屏不灵敏;预装软件无法删除,莫名流失上网流量,让消费者损失流量费;手机售后投诉问题主要涉及企业售后服务不到位,随意鉴定人为损坏,不按规定执行三包,换货、维修时间无故拖延等。现在各大运营商为了推广自己的个性化服务,与手机厂家联合开发各种定制版本手机,虽是方便了消费者,但某些商家在销售的时候没有尽到告知义务,或者故意隐瞒,让消费者蒙受损失。
例如:消费者张某在某通讯公司代办点买了一款手机,回家根据序列号上网查询,发现颜色、型号都跟实物不相符,经调解后给予退货;消费者余某购买的某品牌手机,充电后无法使用,经售后查看,发现充电器并非原装,商家调换充电器后仍然不是原装,经调解后退货;消费者吴某新买的手机听筒声音很浑浊,要求退货被商家拒绝,经调解,双方协商更换了一部手机。消费者王某购买了两部某品牌手机,使用后发现上网速度慢,很多地方无法接收信号,而朋友买的同款手机却没有这样的问题,怀疑不是正品,找经销商要求解决,经销商把责任推给运营商。消费者无奈投诉至消协,后经查发现消费者使用的是移动手机,而购买的手机属于联通版本,也不支持3G、4G信号,所以上网速度慢,经营者并没有告知消费者实情。最终,经调解,经营者为消费者更换“移动版”手机,并道歉。
2、汽车投诉持续热点
汽车类商品投诉是继家用电器、服装鞋帽、日用品类投诉后排名第四的投诉量较大的类别,汽车不是像其他商品那样付钱搬回家就能使用的商品,它涉及购车的合同签订,车辆保险、车辆登记缴税,使用后的维修保养等诸多环节,而多数消费者购买的都是家庭第一辆车,缺乏相关专业知识,往往与商家发生纠纷后,因为专业知识的不对等性,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不到维护。
汽车类投诉主要涉及售前的车辆真实情况的介绍,商家故意隐瞒所售车辆的配置情况,以次从好,急于推销。售中订车合同的签订,约定事项不写入合同中,避重就轻;强制店内购买保险,强收次年保险押金,巧立名目收费。售后服务质量差,维修水平低,同一故障多次维修;不严格履行汽车三包规定,规避退换货风险等。
例如:2015年8月底,消费者向芜湖市消协投诉反映,其在某4S店内购车,提车后经过检查发现该车已经行驶了100公里并有质量问题,消费者要求退换货,但商家不同意。市消协接投诉后查明,消费者所投诉属实,该车已经行驶100公里,已明显超出一辆新车应有的行驶里程,而商家又无法做出合理解释。最终,商家给以退货处理。
3、微信促销活动引纠纷
微信作为时下很火的交流软件,很多人看中了其朋友圈商机,利用朋友间的信任感在朋友圈里做起了微商,向自己的亲朋好友推销商品,圆了自己的创业梦。很多商家也利用朋友圈扩散面广的影响力开设公众号,通过定期推送的方式向消费者推广商品或者服务,举办各种优惠活动,比如采取转发朋友圈,或者积点赞等方式兑换礼品等。由于朋友圈是这两年才兴起的营销方式,存在行政监管缺失,很多商家也缺乏诚信,兑换活动的礼品并没有及时到位,给消费者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同时也给自己造成信任危机。
例如:一位消费者向芜湖市消协反映:其通过微信参加了一个商家发起的促销活动,商家宣称参加活动即可免费领取一双鞋,但是消费者参加活动后,商家却拒不兑现承诺。市消协接投诉后了解,消费者投诉属实。最终,商家按照促销规则兑现了礼品,消费者表示满意。
4、公共设施计量器具不准确
公用设施水、电、气是跟消费者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按时、按量缴费是消费者的义务,但很多消费者发现自家的水、电、气计量表却不没有那么精准,公用设施单位收费混乱,让消费者白白交了冤枉钱。钱交过后想退也没有那么容易,消费者还要费一番周折。例如,铜陵消费者顾女士一直使用的是分时电表,近期发现近8个月供电部门收取的都是按照白天的电价收取的,晚上电价为零,供电部门得知顾女士反映的情况后,只是认为电表有问题,要求消费者换电表,经消协调解后,供电部门按实际使用情况,经过计算后退还顾女士电费193.57元;秦女士家中的水表经供水部门鉴定是不合格的,现在换了一个新的,但是供水部门表示只能赔偿一个月的消费,秦女士表示这个水表已经用了很多年,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就不准确,对只赔偿一个月的水费不能接受,后经消协多次调解,最终供水部门以新表的用水量为准,赔偿5年的多收水费,共赔偿秦女士1030余元。
5、商家服务意识淡薄
优质的服务意识是企业经营的灵魂,对于任何一家企业来说,能否赢得更多的顾客,能否使顾客满意,最关键的就是优质服务,它决定着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能走多远。但优质服务并不是一句口号,不光体现在服务的硬件设施中,还有一个重要因素是员工的工作态度、服务技能、文化修养这些“软件”当中,可能就因为某一个员工的素养问题,给企业抹黑。如,2015年1月,朱女士到宿州市胜利路某超市购物,准备购买鸡蛋去医院看望病人,在超市计量处称好鸡蛋后继续购物。超市一位工作人员突然走到朱女士面前,强制校称,怀疑其偷鸡蛋。校称后未发现异常,超市工作人员掉头就走,无任何解释。消费者朱女士非常气愤,认为其人格受到侮辱,当时就拨打消协电话寻求帮助。宿州市消协接到投诉电话后立即联系该超市负责人反映此问题,经调解,该超市工作人员认识到其工作做法的错误,诚恳的向朱女士赔礼道歉,消费者表示满意。
6、网购商品有风险
方便与快捷是网络购物最大的优势,但方便快捷的同时,也带来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如售卖的商品实物与网站图片不符,质量差,以假充真;消费者付款后卖家不及时发货,不按规定实行7天无理由退换货等等。如何才能选到服务好又称心如意的商品呢?首先要选择经营规模大、口碑好的第三方交易平台;其次要货比三家,不贪图小便宜;再次保管好交易记录、与卖家的聊天信息,便于以后维权;最后尽量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出现问题及时投诉,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例如:2015年12月,滁州市消协接到河北省秦皇岛市某消费者投诉,称其于11月16日通过购物网站购买了天长市某电商销售的800元商品,但至今没有收到。市消协接投诉后联合经营者所在地的天长市消协调查发现,该电商已经搬迁至上海经营,由于缺货未能及时给消费者发货。现在商家愿意退回货款,并赔偿消费者30%的损失。但经过消协转达商家处理意见后,消费者不能接受。最终,经过多轮沟通,经营者退回消费者购物款800元,并向消费者赔偿1000元损失。
7、预付式消费风险大
近期,我省多地消协接到消费者预付卡消费投诉,多因办卡后商家关门歇业,无法联络,这也给投诉调解带来了难度。预付卡服务以其优惠、方便的特点成为众多商家吸引消费者的一种营销手段,但因为某些商家的不诚信,消费者虽然得到一定优惠,却可能会遭遇不平等格式条款、限制消费或者经营者半路关门等风险。在此我们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择预付式消费时,尽量选择信誉度高、规模较大的商家,降低消费风险;尽量选择时间短、金额小的卡种;看清使用说明,适合自己使用再办理;索要发票,保留办卡协议;发生纠纷时及时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