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少平
无为县县种子管理站副站长
自参加工作以来,一直从事农资市场监管和群众投诉维权工作,工作兢兢业业,忠于职守,廉洁自律,与同事尽心尽力地为广大农民消费者排忧解难,千方百计维护好广大农民合法权益,多次被上级部门评为先进个人。
打铁还需自身硬,为了更好维护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是法律专业出身的他,平时特别注重法律法规和农资专业知识的学习,有针对地收集有关的法律资料和案例,主动向有经验的同志请教,研究典型案例,分析案情,熟练地掌握和运用涉及的法律、法规。
在工作实践中,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认真接待来信来访和投诉电话,记录建档,做到有诉必接,接必有果对每起投诉做到耐心、 细心、周到、 热情,以实事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公平、公正、公开、合理地解决纠纷,有效地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工作以来,个人就接到群众来电来访300多人次,受理投诉案件102起,为农户挽回经济损失80多万元。
只要接到群众反映投诉不分节假日,加班加点地干工作,不怕吃苦,不怕麻烦。2008年和2013年,我县夏季持续高温炎热,全县水稻出现大面积不结实,农民损失严重,群众投诉数量多。为了做好缓解工作,每起投诉都到现场,做好调查记录,了解情况,不分节假日,不分上下班,有时为了看一块田,冒着高温酷暑徒步四五里;有时为了做好调查,直到下午一点多才吃午饭。为了给农民一个满意的答复,多次邀请省种子站、安徽农大等专家到现场进行田间鉴定。指导农民采取补救和帮助农户向保险部门报灾。由于工作做得到位,及时有效地化解了农民的不满情绪,维护了社会稳定。
2008年夏季,多次接到水产养殖户投诉举报用药剂调水、杀青苔后导致螃蟹缺氧大量死亡案件。此后,为减少高温水产用药致死水产品事故发生,每年和同事一道对县域内水产经营户和养殖大户逐户宣传高温用药安全防范,水产用药事故投诉明显下降。
2012年9月12日,接到牛埠镇岗桥村农户王某电话投诉举报在牛埠某农资经营部购买的杂交水稻种子,在田间种植后与周边种植的该品种生长特征不一致,约1/3不结实,怀疑是假种子。接到投诉后,立即与同事一道赶到现场调查取证,对王某、牛埠某农资经营部进行了询问,并制作了笔录,拍照和摄像。为了给农户一个满意的答复,还联系到安徽省农科院水稻所,通过专家到现场取样,进行 DNA真实性鉴定,并依此向经营者进行索赔。
2013年6月21日,接到刘渡镇花园村村民张某举报,举报称其在无城南门某农药经营部购买了70%杀螺胺农药用于防治芡实上的螺丝,施药后,芡实出现大面积死亡,怀疑该农药质量有问题。经多次调解,但因双方赔偿数额分岐太大,调解无果,遂建议张某通过司法途径进行维权,并提供相关证据和笔录。由于在第一时间介入调查,及时固定证据,制作的询问笔录被法院采信,并成为法院认定是否超范围使用农药的关键证据,使张某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
由于工作努力,不怕苦,不怕累,敢于碰硬,敢于较真,不管农民损失有多小,也要努力为农民讨回公道,因此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和群众的信任,被赞为农民群众的“维权卫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