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0日,省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将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草案》结合我省消费维权实际,针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规定,突出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责任,强化了消费者组织的职责。2015年11月10日,省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将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草案》结合我省消费维权实际,针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规定,突出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责任,强化了消费者组织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