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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婚庆光盘张冠李戴结婚新人竟是别人
2006-11-2 来源:www.ah315.cn 作者:桂筠 魏静 浏览:3454
“结婚时请影楼帮我们拍摄制作婚庆光盘和婚纱照片,等拿回家却发现婚庆光盘里的‘新人’根本不是我们。”池州市消费者钱先生大喜之际却遇上这样的怪事情。
钱先生结婚时,请了当地的一家影楼拍摄婚纱照,并对婚礼仪式跟踪录象,约定制作成照片和光盘后一并取回。但是东西取回后,钱先生却意外地发现光盘里的‘新人’不是他们夫妻。找到影楼老板后,对方称当时业务忙,婚庆光盘是委托另一家单位制作的,可能拿错了,并将该碟片拿回制作处,查找后发现钱先生的婚庆拍摄内容已经被误删除了,无法重新制作。
消协法律专业人员李大军认为,婚礼摄像的对象具有时间性、真实性和不可再现性,经营者负责刻制的光盘对新婚夫妇而言具有特定的人格纪念意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害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可以要求精神赔偿。因此,影楼应该为自己的过失赔偿钱先生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