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话消费与发展(2009_315活动报道)
省发改委副主任、省物价局局长王建中:发挥价格职能作用 促进消费服务发展
2009-3-7 浏览:3288
2008年,全省各级价格部门紧紧围绕宏观调控的中心任务,加强价格调控监管,积极应对突发事件,有效疏导价费矛盾,着力减轻企业、群众负担。取消省级行政性收费项目和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费等1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和降低了16项涉及企业投资建设、生产经营、融资过程中的经营性服务收费,年减轻企业负担约1.5亿元;全省减免鲜活农产品销售环节的费用11项,减免收费金额约5300多万元;两次调整电力价格,全年减少商业和非居民照明用户电费支出约4.42亿元;归并和调整了109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降低了药品网上交易服务费和部分省管药品价格。全省共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3400多件,受理群众咨询、举报1万多件,查处违法所得金额1.5亿元,实行经济制裁7000多万元。
今年的价格形势更为复杂,工作任务更为繁重,各级价格部门将进一步发挥价格职能作用,把扩大内需、拉动消费作为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着力优化消费环境。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价格和服务性收费,继续清理整顿移动通信和固定电话套餐收费。落实成品油税费改革政策,整顿涉及车辆、物流的各类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性服务收费。规范人才交流和劳动职业介绍收费,取消和降低不合理收费,促进返乡农民工和大中专毕业生创业就业。
2.着力解决涉及民生的价格和收费问题。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监管,继续加强对中小学教材价格监管,稳定高中阶段、各级各类大中专院校学费、住宿费标准。逐步建立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适应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继续严格控制新增医疗服务价格,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和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住房的价格管理,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密切关注价格总水平的变化,适时启动价格上涨与保障低收入群体生活的价格补助联动机制。
3.着力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是开展涉农收费、涉企收费、药品与医疗服务价格、教育收费、交通运输价格等专项或重点检查。严厉打击商业流通企业低价倾销、行业自律价、价格欺诈、价格串通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价格秩序。完善价格举报工作制度,发挥“12358”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作用,提升价格举报快速反应能力,提高价格举报案件的办结时效和质量,更好地服务群众、惠及群众,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