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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话消费与发展(2009_315活动报道)

省司法厅副厅长沈基明:努力为消费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009-3-7   浏览:3195
过去的一年里,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在省委、省政府和司法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已任,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发展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积极推进地方、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为规范消费市场秩序、净化消费市场环境、促进消费和谐发展作出了应有努力和贡献。 2009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将一如既往、一以贯之地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发挥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等职能作用,努力为维护消费者权益、拉动消费需求、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重点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努力在全社会营造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浓厚氛围。二是着力加强诚实信用、公平竞争、契约自由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的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农资等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规范消费市场秩序、净化消费市场环境。三是着力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单位”活动,让法律渗透到企业和单位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促进企业和单位依法诚信经营。四是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住房消费、汽车消费、服务消费和旅游消费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本领,提高消费信心。五是继续推动律师、公证服务向基层特别是农村延伸,广泛开展“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继续探索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完善便民利民措施;继续完善消费纠纷调解手段和救助体系,进一步畅通面向消费者开展法律服务的渠道,努力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优质、快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推进消费维权。六是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围绕“消费与发展”主题,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依法治理,进一步推进行业依法治理,构建消费和谐,促进经济发展。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