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动态
2005年“健康·维权”年主题宣传提要
2005-3-7 浏览:4708
中消协2005年年主题确定为“健康。维权”。“健康”指的是广义的生命健康权,既包括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也包括消费者的心理健康。“维权”就是要维护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确定“健康·维权”年主题,目的是在保护消费者生命健康权,在培养消费者生命健康消费意识的同时,促使包括消费者在内的社会各界从落实可持续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重视消费者生命健康的权益。1999年,中消协曾将“安全健康消费”作为年主题,时隔5年重提安全健康问题,并不是对当年年主题的简单重复。再次锁定消费者生命健康权,是针对消费者权益保护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在新的形势中审视消协组织的工作,不断开拓消协组织的视野,以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将“健康·维权”作为2005年年主题,主要依据:
一是我国当前损害消费者生命健康的问题十分突出,将“健康·维权”确定为年主题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以人为本、进一步提高国民生活质量的需要。
随着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深入,我国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保护状况有所改善,但是总体形势仍然严峻。以与消费者关系最为密切的食品安全为例,据有关部门测算,我国因食物和水源污染造成的腹泻每年不少于1.2亿人次。我国每年食物中毒年报告例数——般在20—40万人之间,考虑到漏报情况,估计实际发生数为报告数的10倍达200万—400万人次。因为食品安全不合格,甚至食品中掺杂大量有毒有害物质,损害消费者的重大、恶性案件屡见不鲜,触目惊心。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受到损害还体现在交通、医疗、娱乐、住房等多个方面。
二是将“健康·维权”确定为年主题,是落实可持续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由于消费环境不尽如人意,消费观念不尽科学,消费结构不尽合理等原因,我国国民的体质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卫生部2004年12月2日公布的《第3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主要结果》显示,我国医疗服务费用增速超过了人均收入的增长,医药卫生开销.巳成为家庭食物、教育支出后的第3大消费。我国居民中患病人数不断增加,每年有50.8亿人次患病,其中1,3%的居民被确诊患有慢性病。
在身体素质下滑的同时,我国国民的心理健康状况也令人担忧,特别是就业压力大人群、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心理健康问题在很大程度上也同消费有着直接的联系,例如,色情、暴力等不健康图书、娱乐节目对未成年人的不良影响极大,甚至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诱因。
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是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这个目标的实现离不开绝大多数身体健康、心智健全的国民。如果国民生命健康缺乏必要的保护,不仅激发社会活力的设想难以实现,甚至会引发一系列新的社会矛盾。中消协将“健康·维权”作为年主题,正是出于培养身体健康、心智健全的国民,服务于落实可持续科学发展观及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三是将“健康·维权”作为年主题,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消费者生命健康权决定的需要,是配合行政执法部门做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具体体现。
为保护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党中央和国务院多次发布文件、召开会议,要求对关系国计民生的商品和服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规范整顿。仅食品安全工作一项,从2003年4月到2004年9月,温家宝、吴仪.等中央领导就多次做出重要指示。2004年9月,国务院正式下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对加强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做出了重大决策和部署,把食品安全工作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四是把“健康·维权”作为年主题,是消协履行职能的需要,是进一步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需要。
确定“健康·维权”的年主题,关注生命健康权与和谐发展的问题,既是消协履行职能、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神圣使命,也是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对于消费者协会工作的重要指示。同时,“健康·维权’’可以依托全社会的力量,整合消费维权资源,也有利于进一步开创宣传、贯彻落实《消法》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