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患者吃了假药就可能带来生命危险,婴儿喝了劣质奶粉会变成“大头娃娃”,不经意间,消费者的健康权益就会受到侵害。为了激励更多的消费者参与到维权中来,今年“3·15”前夕,安徽省消费者协会对100名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先进消费者进行了表彰,让消费者真正成为“3·15”活动的主角。据悉,这次表彰活动不仅在安徽省维护消费者权益运动史上尚属首次,在全国也是第一次。
近年来,在江淮大地上涌现出一批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乃至他人权益的先进消费者。为弘扬正气,树立典型,激励更多的人同各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作斗争,投入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运动中来,努力营造人人关心消费者权益的和谐社会,安徽省消费者协会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安徽省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先进消费者”表彰活动。在各地推荐、选报的基础上,最终经过研究授予塞沙等100位同志(群体)“安徽省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先进消费者”的荣誉称号。
据了解,这次受到表彰的百名消费者来自不同的消费群体,既有个人维权的代表,又有群体维权的典型,包括普通的农村妇女和正在上学的学生,有年近花甲的退休教师,还有来自政府部门的公务员,以及从商人员与武警官兵。他们不仅在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方面事迹突出,在当地甚至全省都产生过一定的影响,而且对推进当地消费环境的治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也做出一定贡献。
安徽省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张纯介绍说,保护消费者利益是全社会共同责任,但有时当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弱势群体,他们却往往忽略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只有当消费者都懂得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才能够形成更强大的维权合力与威慑力,对净化市场环境,促进构建和谐社会与经济的发展也具有积极的意义。表彰百名消费者,意在弘扬弱势群体的维权精神,展示弱势群体的维权形象,凝聚弱势群体的维权力量。
张秘书长表示,这次表彰活动在安徽省维护消费者权益运动史上尚属首次,在全国也是第一次,标志着安徽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日益发展与成熟,显示出消费者维权意识的提高、维权信心的增强,维权步伐的坚定。此举也必将启发和激励成千上万的消费者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大大促进安徽消费维权事业的蓬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