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警示提示

旅游警惕低价陷阱

2005-1-20   浏览:5318
    安徽省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警惕!“特价”、“低价”旅游服务有猫腻。 随着人们消费观念的更新,选择外出旅游过春节的人越来越多,各类旅游广告随着春节临近开始热闹起来,其中以低价格吸引旅游者的广告最为普遍。 面对“特价”、“低价”旅游,安徽省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应多一份冷静,谨防陷阱。一些旅行社为谋取最大利益,设置圈套,虚假宣传,打着“特价”、“低价”的招牌招揽游客。消费者一旦上“船”,就会遭遇加收项目费用,减少服务内容,降低服务标准等麻烦,这时消费者已身在“江湖”,身不由己,只能被迫接受,服从安排。具体表现以下几方面。   一是住宿标准降一点。张某参加了某旅行社的张家界游,原定是星级宾馆,到达景区后改成了招待所;又一游客参加某旅行社安排的河北涞水野三坡旅游时,按合同规定,应安排2-4人的标准间,可到达目的地时,导游才仓促联系住房,约半小时后,消费者才发现所谓2-4人标准间是路边一个私人开的小酒店上层的临时住房;   二是旅游内容减一点。许多景区,游客都是第一次去,对旅游区路线不熟悉,只是盲目听从导游引导,旅行社将部分旅游内容省去,减少开支,消费者却浑然不知;   三是门票“内含”少一点。门票是旅行社省钱的另一个重要途径。有时候旅游合同里虽然有了包含门票的内容,但有些景点是景中有景,点里设点,这些景点的费用旅行社不管,游客只好自己出钱购票; 四是餐饮质量差一点。吃饭是所有成本中弹性最大的,也是旅行社最能推卸责任的。比如水上旅游,饭菜都是由船上提供,遇到投诉,旅行社就以船上伙食标准是当地旅游部门定的为由一推了之。在饭店就餐也一样,导游会以这里的餐饮水平就是这个样子为由推卸责任;   五是导游服务“缩”一点。导游服务缩水,旅行社从支付服务费上省钱。 针对以上问题,广大消费者在旅游前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不要被低廉的价格所迷惑。不要只看价格而忽视所包含的内容和服务质量标准;   二、注意旅行的时间和交通工具。乘飞机要问清航空公司、航班时间、飞机型号;乘火车要搞清楚是硬座、硬卧还是软卧,还有车次类型;乘轮船要明确坐的是几等舱;汽车要搞清是否带空调、TV等;   三、注意旅行中吃住标准。吃要问清楚包几顿饭,标准如何,是否明码标价。住要问清楚普通房、标准房还是星级房,星级房要明确是几星级;   四、旅游购物一定要谨慎。应注意辨别商品的真伪,价格要货比三家,不要急于成交。 五、选择信誉好的旅行社,签定详细的旅游合同。 (张鸿) 二○○五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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