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警示提示
元旦春节参团旅游需谨慎 提防旅行社搞花样
2005-12-29 来源:www.ah315.cn/ 浏览:4991
元旦、春节将至,假日旅游又将出现高峰,但随着旅游热的不断升温,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在旅游中应该享有的一些权益却受到损害,在这里提醒广大消费者提防旅行社在旅游中搞花样。
一些无证导游诱骗消费者购买伪劣商品;消费者旅游时间被缩短,景点缩水,交通工具、住宿条件达不到约定的等级;饮食卫生条件无法保证,消费者食物中毒事件时有发生。
为了避免消费者的权益受到损害,提请广大消费者注意:
一、谨慎选择旅游公司。确认所选择的旅行社是否有承接旅游的资质。
二、勿忘签订书面合同。要将旅游公司的口头承诺以书面形式确定并写入旅游合同。
三、谨慎购物。在旅游中购物时,要注意商品的真伪和质量,择优而购并保存好商品保证书及发票。
四、及时投保。根据有关规定,旅行社目前购买的是“旅游责任险”,但为防止旅游意外发生并减少损失,消费者可购买“个人旅游意外险”。
五、冷静处理消费纠纷。万一在旅游过程中与旅游公司产生纠纷,消费者应冷静处理,随团返回,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同时要保留消费凭证,以便回来后投诉。(编辑:左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