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简介: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律师
专家观点:
一、发达国家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概况
在发达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非常繁多,既有支柱型的国家立法保障,又有非常具体的监管程序、质量标准、国家规范等,这些法律法规覆盖了所有食品和相关产品,它们互相补充,构成了范围广泛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基础。
二、我国食品安全法制明显不足之处
其一,我国食品安全体系中,职能部门既制定和解释法规、标准,又行使执法功能,形成职能部门“角色不清”。
其二,在我国,常以食品卫生管理取代了食品安全管理,对食品初级生产过程中安全操作生产和对食品安全性和适宜性的影响重视不够。
其三,我国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一直沿用由政府制定强制性的食品生产、贮存卫生法规,来确保食品卫生无害的体系。
其四,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的管理措施和手段规定缺乏多样性。
其五,由于我国在食品安全管理中,没有把食品安全建立在全部食品产业链基础上。
三、构建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建议
(一)加强食品安全立法级别,制定相对统一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二)完善和推行食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制度。
(三)加大推行食品安全管理的食品安全有效控制体系(HACCP)的力度。
(四)加强现有法律法规的惩罚力度,统一和强化多手段的惩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