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信息公示

2000十大侵权案件(二)

2001-3-7   浏览:5581
2000年1月,阜阳市颖泉区消费者协会接到消费者周某投诉,他家花10万多元预购了某开发商开发的一套商品房,拿到钥匙,看房时,周某发现该房水、电都不通,墙壁还有一道裂缝,他认为质量不合格,要求退房。颍泉区消协当即受理,并很快派员走访了有关部门,发现该幢楼房在交付使用时,尚无质量验收合格证,无产权登记证,有关单位对该房鉴定发现确实存在一定质量问题,并出具了鉴定报告。消协立即与开发商联系,经多次调解,开发商同意退回房款并承担预缴期利息6500元,共退回消费者11.5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