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信息公示
2004年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查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重大案件
2005-4-14 来源: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8455
2004年,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省政协的监督和指导下,在有关部门和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带领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坚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正确方向,认真贯彻落实“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药品监管工作方针,以“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准则,扎扎实实开展“食品药品放心工程”,为保障人民群众吃的放心,用药安全有效,促进安徽医药经济健康有序地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2004年在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中,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积极做好省政府“抓手”,综合监管,组织协调,牵头查处了重大食品案件,有力地打击了违法犯罪行为,保护了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在药品监管中,全省共查获假劣药品17172个批次,捣毁制假售假窝点88个,没收制假工具45台(套),销毁假劣药品医疗器械标值2440万元,立案查处罚5578起,移送司法机关案件34起,使坑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不法分子受到了
沉重打击,有力地规范净化了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现将2004年全省查处的三起食品重大案件和七起药品医疗器械重大案件公布如下:
一、劣质奶粉流入阜阳案;
二、蚌埠“美容瓜子”案;
三、十字铺茶叶案;
四、铜陵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处非法生产"枸橼酸西地那非"原料药案;
五、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处违规生产"负电位超长波治疗器"案;
六、巢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处王建华无证销售假药案;
七、安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处假药"星多克"案;
八、安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处市立医院使用未经注册的医疗器械自锁式无柄人工髋关节案;
九、蚌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处泰格药业生产假药案;
十、灵璧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处邮售假药案。
附件:十大案件简介
劣质奶粉流入阜阳案
2004年4月下旬,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节目播出劣质奶粉流入阜阳案件发生后,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王金山省长等领导及时批示,亲自部署,要求严肃查处,追根求源,严惩犯罪分子,并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以此推进食品打假工作不断深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4月19日,省政府成立了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陈小俊副局长为组长、省公安厅、工商局、质监局、卫生厅等部门参加的调查组,赶赴阜阳配合国务院调查组进行调查。在国务院调查组和省调查组的指导下,阜阳市委、市政府组织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全省各地根据国家局和省里的统一部署,迅速行动,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奶粉专项整治活动。据不完全统计,整治期间,全省公安机关共配合有关部门清查有关场所约5000多处,协助查扣劣质奶粉约7000袋,共立案39起,刑事拘留47人。全省卫生系统共查封列入“黑名单”和来路不明奶粉的521袋 (罐、听),没收销毁“三无”和超保质期奶粉6393袋(罐、听),抽检可疑奶粉294份,立案查处45起,停业整顿11家,责令整改26家。全省工商系统共检查436147户次,查处劣质奶粉140447袋,查处案件867件。全省质监系统共检查乳制品企业76家,奶粉企业19家,查处不合格奶粉生产企业3家,查处不合格奶粉0.458吨,配合相关部门在流通领域查出不合格奶粉6.898吨。
蚌埠"美容瓜子"案
2004年5月30日,中央电视台《每周质量报告》曝光了我省蚌埠市真香炒货厂使用明矾、滑石粉、工业石蜡、工业盐对瓜子进行 "美容"等质量问题后,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王金山省长等领导先后作出重要批示或指示,要求有关部门严肃查处,从重从快打击制假制劣者,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为及时贯彻省领导批示和国家督办精神和要求,6月3日、6月8日、6月21日,省政府组成的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省质监、卫生、工商、公安、监察等部门参加的督察组,先后三次赴蚌埠督察 "美容瓜子"案件。蚌埠市政府在省督察组的指导下,迅速开展了一系列深入细致的调查、取证工作。市卫生、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规定,对炒货生产企业和经营市场进行拉网式检查,并对违法生产加工的炒货企业进行了严厉打击。为进一步规范炒货食品市场,省食品药品监管、质监、卫生、工商、公安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全省炒货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整治期间,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24928人次,检查生产加工炒货企业(点)371家,经营户4290家,查赴不合格瓜子6904.5公斤,责令整改123户,立案26户,取缔无证照经营户3家。
十字铺茶叶案
2004年7月18日央视《每周质量报告》对郎溪县十字铺一些茶场在茶叶种植过程中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高残留农药甲胺磷和甲基1605行为进行了曝光。
案件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王金山省长和黄海嵩副省长分别作出重要批示。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陈小俊副局长带队,省农委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同志组成的督查组立即赶赴郎溪县调查并指导工作。宣城市委、市政府及郎溪县委、县政府均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处置工作组,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进行了严肃处理。
对少数外来茶园承包户在防治中施用甲胺磷或甲基1605农药的当事人作出了解除承包合同,收回茶园,并处罚违约金的处理;对销售高毒农药的经销商作出警告、罚款并限期整改;对没收的32吨农残超标茶叶进行了公开销毁;对被曝光茶园的茶场有关责任人给予了行政处分。
为吸取教训,加大茶叶质量安全监管力度,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农委、省质监局、省卫生厅、省工商局、省公安厅立即发出通知,在全省开展了茶叶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活动期间,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6867人次,检查经营户5345家次,取缔无照经营茶叶户11家,取缔农药经营户8家,抽检样品594份,合格577份,没收霉变茶叶40公斤。
铜陵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处非法生产
"枸橼酸西地那非"原料药案
2003年9月,安徽省药监局接群众举报,称有江苏溧阳人周国成、潘建彪、虞克龙三人租用铜陵傲伦达科技化工有限公司车问生产 "伟哥",每月产量600公斤。铜陵市局为此组成调查组,在公安机关的配合下,多次以安全生产检查的名义深入该企业实地暗访,发现了多处疑点,同时先后前往蚌埠、南京、常州、溧阳等地进行调查。2004年3月22日,省、市、县出动三级药监执法人员捎人在铜陵市公安机关配合下,对铜陵傲伦达科技化工有限公司进行了突击检查,对现场可疑粉末进行了抽验,确认该公司出租给周国成、虞克龙等人的车间生产枸橼酸西地那非原料药,执法人员立即依法查封扣押了用于非法生产的设备、原料及在烘房内现场查获的58公斤原料药,并查获了生产记录、部分销售记录、客户联系号码、生产工艺流程、天平、产品留样、塑料包装袋等物证。执法人员对该企业的负责人施达明和生产工人进行了调查,铜陵市公安局并对施达明和虞克龙之妻徐克芳实施了行政拘留。经过调查得知,周国成、虞克龙等人以生产化工原料为掩护,从2003年3月至2004年3月非法生产枸橼酸西地那非原料药。由于案情重大,铜陵市药监局按有关规定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察,目前主要涉案人员周国成、虞克龙巳被取保候审。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处违法
生产 "负电位超长波治疗器"案
2003年9月,铜陵市药监局向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移送了铜陵市磁力元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违规生产二类医疗器械“负电位超长波治疗器”案的材料。经查,铜陵市磁力元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于2001年8月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后,由于未提交产品注册申请和有关材料,一直未取得负电位超长波治疗器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2002年10月,该公司以样机的名义进口50台治疗机,将其中二十三台贴上该公司的标识后销售到深圳、南京等地,获违法所得计143850元,其中有部分产品系铜陵市药监局对其做出停止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后销售的。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做出吊销铜陵市磁力元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的处罚决定。
巢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处
王建华无证销售假药案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打击制售假劣藏药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下发后,巢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真开展了针对藏药市场秩序的专项整治,5月18日,检查人员在市区某大药房发现了文件中公布的假药之一,标示为西藏昌都光宇利民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金顶藏王",检查人员当场对38盒该药品进行了查封扣押。经查,此药系合肥市人王建华假冒河北天鹅制药有限责任公司驻合肥代表所销售。5月20日,巢湖市局稽查人员联合市公安局对王建华的住宅进行了连夜搜查,查获了货值金额4万余元的各类假药。现已查明王建华从2002年开始经营药品,且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巢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时将此案移交公安机关,当事人王建华己被依法劳动教养。
安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处假药"星多克"案
2004年9月,安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该市医疗机构使用的标示为福建省福清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星多克”(次黄嘌吟核苷注射液)系假冒标示生产厂家生产的肌苷注射液的药品批准文号,其销售时所附福建省药监局批文是伪造的,经福建省福清市药监局协查,此品种的药品不是标示厂家生产,为假冒药品。经过调查发现,假药星多克是由安庆市某医药有限公司和安庆市某药业有限公司中西药经营部销售。安庆市某医药有限公司于2004年元月至7月共购进此药800盒,至案发时已销售780盒加2支,获违法所得94008元,库存98支。安庆市药监局己依法对其作出如下处罚:没收查封扣押的药品98支及违法所得94008元;处违法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两倍罚款192524元;罚没款合计286532元。安庆市某药业有限公司中西药经营部销售的星多克是在2003年12月和2004年6月从山西省太原医药药材公司购进,共2180支,案发时已全部销售,获违法所得52538元。安庆市药监局依法对其作出如下处罚:没收违法所得52538元;处货值金额两倍罚款105076元;罚没款合计157614元。
安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处市立医院使用
末经注册的医疗器械自锁式无柄人工髋关节案
2004年元月,安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患者丁兵举报,反映安庆市立医院为其植入了未经注册的医疗器械“自锁式无柄人工髋关节”。通过北京市海淀区药监局的协查,市局得知此器械为北京亚华人工关节开发公司的产品,注册批准日期是 2003年10月23日,注册证号为国食药监械(试)字2003第3051191号,在2003年10月23日前其为临床试用的产品。6月7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以“关节是如何被打通的”为题对市立医院为患者置换未经注册的“自锁式无柄人工髋关节”进行了曝光,对此省、市两级药监、卫生部门给予了高度重视,成立联合检查组进行了认真彻底的调查,证实从2001年9月至2003年4月在自锁式无柄人工髋关节还处于临床试用阶段时,安庆市立医院使用了这一未经注册的医疗器械,而该医院并非此器械的临床试用医疗机构。此医疗器械是由医生推荐,患者直接从销售商处购买,医院未收取该器械的费用,只收取了医疗费用,四名患者共收费42623.40元。安庆市立医院的这一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且被央视曝光,影响恶劣,应予从重处罚。8月,安庆市药品监督管埋局做出以下处罚决定:警告,贵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42623.40元;处以违法所得四倍的罚款127870.20元。罚没款合计170493.60元。
蚌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埋局查处泰格药业生产假药案
蚌埠泰格药业有限公司制剂分厂于2004年3月20日为金继伟(又名金圣凯)加工生产了一批药品,该批药品共两个品种,其中:黄色圆形片系假冒德国拜耳公司产品"乐维他";蓝色菱形片系假冒辉瑞制约有限公司产品"万艾可"。加工生产的两种药品数量分别为:"乐维他"31296粒,"万艾可"27534粒。经查,德国拜耳公司的产品"乐维他"尚未在中国市场上市,也未授权中国任何厂家生产该品种。依据上海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和蚌埠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提供的材料,上述两种药品货值共计112500.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该单位的行为应按生产假药论处。蚌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泰格药业做出如下处罚:停产整顿15天;处以假药货值金额五倍罚款562500.00元。
灵璧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处邮售假药案
灵璧县大路乡陈场村来权红、浍沟镇李德彬等人从2003年元月起通过浍沟镇邮政文局以邮寄方式向江苏、上海等地患者销售药品"气喘灵"胶囊、粉剂,累计共购进2100瓶(袋),货值金额42000元,已销售2053瓶(袋),获违法所得64060元。该药品未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生产,依法应接假药查处。灵璧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药监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对当事人来权红、李德彬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责令立即停止销售假药行为;没收库存的假药"气喘灵"47瓶(袋);没收违法所得64060元;处违法销售假药货值金额3倍罚款126000元;罚没款合计1921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