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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升维权质效 激发消费活力

2025-03-19   浏览:784

2024年,安徽省消保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强化责任担当,锐意进取,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激发消费市场活力等方面努力开拓,取得一定成效。

一、注重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消费维权工作

1.推广应用消协315平台。自3月15日启动试运行以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平台累计入驻经营者665家,累计受理投诉3912件。投诉处理率稳步提高。

2.指导全省各级消保委做好消费投诉处理工作。2024年,全省各级消保委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8508件,较去年同期的25036件上升了13.87%;解决24574件,投诉解决率86.2%,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077.27万元;接待消费者来访和咨询103060人次。

3.巩固节假日投诉不打烊制度。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法定节假日期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和咨询共123起,全部按照程序及时办理和解答。

4.开展投诉信息公示。根据《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办法》,对77件典型案例在消保委网站进行公示,涵盖预付式、家装、教培、餐饮等消费领域。

5.打造消费纠纷和解工作品牌。指导桐城市和黟县消保委不断完善“新时代六尺巷工作法”、“作退一步想工作法”,在浙江诸暨召开的长三角联盟会议上,“新时代六尺巷工作法”、“作退一步想工作法”获长三角消费纠纷和解工作优秀案例,奇瑞汽车、老乡鸡获先行和解先进单位,分别受到表彰。桐城市消保委作为全国唯一基层消协组织代表在中消协成立40周年座谈会和中消协六届二次理事会上作新时代六尺巷工作法汇报发言。

6.推进公益诉讼。拓展案件线索来源渠道,强化案件分析和证据收集,2024年提起公益诉讼14件,立案11件,判决8件(6件是2023年立案),调解4件(2023年立案1件)。在今年上半年中消协召开的全国消协组织培训会上,我省与江苏、上海、广东、四川等5省市作了公益诉讼工作经验交流。同时,指导滁州、马鞍山等地做好集体诉讼和支持诉讼工作。

二、发挥平台作用,提升社会监督效能

1.开展“春风话语促整改”专项活动。3·15期间约谈家电维修平台等领域的9家市场主体,提出整改意见建议。所有被约谈企业均提交了整改报告,落实相关整改举措。

2.开展公益律师护航活动。组建第二届公益律师团,聘任30名公益律师。组织公益律师对消费领域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讨论,接受媒体采访并表达消保委和律师观点,为消费者提供专业法律咨询。

3.开展“以案示警”案例发布活动。3·15期间省消保委及省高院、省检察院等成员单位,集中发布2023年全省侵害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40余件。省消保委办理的淮南某火锅底料案获得2023年度放心消费十大案例之一。

4.开展热点问题系列调查。针对家电维修乱象以模拟消费的形式开展调查,对涉事互联网维修平台进行约谈整改。针对“免费领养宠物”误导消费者现象,走访合肥等地宠物店,并对600多份合同的不公平条款进行点评、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避坑”。组织家装专委会委员、专家等深入合肥市家装现场、企业进行明察暗访,深挖家装消费领域难点、堵点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维护家装消费者权益。联合沪苏浙消保委通过线上问卷调查、舆情分析和线下消费体察三种途径开展长三角电影院调查,发布报告,对当前电影院消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有针对性提出3条电影市场改进提升建议。

5.指导行业组织发挥自律作用。与省汽车经销商商会、省摄影行业协会、省电子电器服务业协会、省家政服务业促进会、合肥市家装协会等5个行业组织建立消费纠纷和解工作机制,引导督促行业会员和企业主动承担和解责任。协助家用电子行业协会、省家庭服务业协会等做好《废旧电子电器回收服务规范》《电子电器服务机构运维服务质量评价规范》《家政劳务品牌评价规范》等标准制定工作,切实把维护消费者权益落实到具体标准规则上。成立省消保委第二届家装专业委员会,提升家装消费维权解决效率。

6.联合发布长三角暑期、“双十一”消费舆情报告,对研学游质价不符、演唱会退票难、教培机构闭店跑路、“双十一”大促规则复杂等乱象和问题进行分析,针对相关舆情问题提出了具体建议。

三、围绕热点难点,加大消费宣传引导和促消费工作力度

1.全方位做好3·15期间线上线下宣传。制作播出3·15电视晚会,在新媒体播放量200万以上,传统媒体在安徽收视率排名第六,登上抖音全国热榜第一;以省政府名义举行安徽省3·15活动新闻发布会,发布2023年全省消费维权工作开展情况;举办3·15大型现场活动,40家成员单位、近70家安徽特色伴手礼企业参加;协调安徽日报、安徽广播电视台等媒体跟踪报道消保委工作动态,联系移动、电信、联通、广电等四大运营商,发布公益短信5000多万条次。

2.开展系列促消费活动。举办第四届安徽特色伴手礼评选活动,评选出45款安徽特色伴手礼;指导芜湖、六安、宣城、池州、安庆、淮南等地消保委,开展本地特色伴手礼评选活动;开展第二届安徽消费体验馆遴选活动,确定12家体验馆为第二届安徽消费体验馆并向社会公布。与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等6部门联合开展皖美消费新场景评选活动,评选出“潮品乐购”“尽享夜皖”等十大消费新场景100家;组织开展2024年“3·15金秋购物节”公益活动,全省共70余家经营主体报名参加,超过172万人次参与活动,活动期间总销售额超过4000万元。

3.联动开展“安徽百场消费大讲堂”“安徽百场绿色消费体验活动”活动。全省各市、县(区)消保委开展消费大讲堂199场次、绿色消费体验活动105场次。

4.指导做好消费满意度提升工作。召开合肥、阜阳、芜湖三市消保委组织负责人座谈会,指导做好消费宣传、相关事项沟通协调等工作,提高消费者满意度工作知晓率。

5.做好“消法护航30年”采访调研工作。配合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开展座谈交流并赴桐城、黟县一线采访。总台经济之声、央广网、央视频、云听等融媒体均作了大幅深度报道,收到良好社会影响。

6.撰写并发布消费提示警示。围绕特定时间节点和消费热点发布了春节消费、家电以旧换新、“六一”儿童用品选购、“双十一”网购、特供酒、养老预付费等消费提示警示近20篇。

7.大力宣传消法实施条例。召开条例宣贯座谈会,邀请省消保委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和知名律师、行业组织及经营者代表参会,凝聚共识,汇聚力量;指导各地开展消法及其实施条例专题培训、知识竞赛等30多场次;举办消法实施条例线上知识竞赛,点击量突破200万次,大大提升了条例知晓度

四、促进能力提升,推进消保委组织现代化建设

1.布置新时代消保委组织现代化建设工作。转发中消协《关于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 推进新时代消协组织现代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提出加强我省基层消保委组织建设的4点要求。

2.举办2期新时代消费维权能力培训班。各市、县区消保委秘书长及业务骨干约270多人参加,邀请上海市、江苏省、广东省消保委、省高院、省检察院等专家领导授课,提升了做好新时代消费维权工作能力水平。

3.实行全省消保委系统业务考核。制定2024年省消保委工作要点,完善全省消保委系统2024年度考核目标细则,印发各市、省直管县消保委,促进全省消保委系统业务协同提升。

4.发挥中消协“双先”示范带动作用。下文对我省获中消协表彰的6个先进集体8个先进个人进行通报,并抄报相关市、县政府;对“双先”事迹进行宣传,激励全系统形成比学赶超氛围。

5.强化消保委成员单位协调配合。召开消保委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公检法、行政部门等31家成员单位代表参加,研究确定省消保委2024年重点工作及3·15系列活动安排。相关成员单位在3·15活动、公益诉讼、投诉处理、消费调查、消费教育、伴手礼评测、消费体验馆遴选等方面紧密合作,形成合力。

6.持续深化消费维权区域协作。不断推进沪苏浙皖消费维权一体化进程,共同制定《长三角联盟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确定未来三年长三角消保委联盟发展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与澳门消委会签署合作协议,促进消费信息资源的互通共享,共同维护两地消费者合法权益;与云南省消协开展交流合作,达成进一步加强异地消费维权协作共识;指导相关市消保委参与南京都市圈、环太湖城市群、淮海经济协作区消保联盟建设与发展,支持大别山消保联盟筹备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