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人物

2024年安徽消费维权人物事迹经验推广(一)石音

2025-03-18   来源: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浏览:28136
石音:坚持司法为民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自2020年从事消费维权工作以来,石音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重要举措,立足审判职能,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消费市场秩序、优化消费环境作出应有贡献。
   一、司法为民,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作为法官助理,2020年以来,辅助审理各类案件1300余件。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办好每一起消费维权案件,坚持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准确把握争议焦点,合理分配举证责任,依法认定案件事实,严惩不诚信经营行为,维护交易公平,促进安全消费。亳州市人民检察院与某公司、韩某某、刘某某侵害消费者权益公益诉讼案,当事人对生猪灌水,并将“打针注水”的猪肉向市场销售,该案案情复杂,同时涉及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她认真听取当事人陈述,详细查阅相关刑事和民事案件卷宗,赴当地有关部门了解案件相关情况,全面分析案情,在她的辅助下,最终判决韩某某、刘某某、某公司支付侵害消费公共利益的损害赔偿款900余万元、侵害消费公共利益的十倍赔偿金9000余万元,并在国家级媒体上刊发赔礼道歉声明,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遏制了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二、锐意进取,推动消费审判水平提升
   为做好消费维权工作,她努力学习,刻苦钻研,从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到典型案例、权威观点,不断汲取养分,并将所学知识运用到案件审判中去。在不断加强自身业务学习的同时,针对消费维权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及时进行调查研究,推动消费维权审判质效不断提升。总结全省法院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工作情况,评选出一批有典型性和指导意义的案例,形成《安徽法院2016-2020年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状况及典型案例》,为我省法院审理此类案件提供有效参考。为推进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审判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作用,就全省法院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审理情况进行调研,起草《关于全省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法院民事公益诉讼审判工作取得的成效,深入研究民事公益诉讼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形成《安徽法院民事公益诉讼审判工作情况》。总结全省法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谋划下一步工作。为最高法院研究解决相关消费维权问题提供助力。针对网络消费领域涉及面广,新业态新模式不断衍生的情况,对我省网络消费领域纠纷案件审理中存在的疑点、难点以及争议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形成《网络消费纠纷案件相关问题》上报最高法院,并就网络消费相关规定向最高法院提出意见建议。先后征集网络消费纠纷、消费者权益保护、药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等典型案例上报最高法院,为最高法院制定相关司法解释提供意见建议。
   三、注重宣传,营造消费良好氛围
   作为联络员,积极完成消费维权等综治联络工作,加强与消保委及相关部门的沟通交流,推进消费维权综合治理。先后形成工作总结、落实方案、工作计划等13篇,提出各项意见建议19次。每年配合省消保委参加3·15新闻发布会,集中展示我省消费维权成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回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于消费的意见建议,争取代表、委员对消费维权工作的支持。以“3·15消费者权益日”法治宣传为契机,借助公众号、门户网站等,发布消费维权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广泛普法,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