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谢谢提问。2023年,我省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消费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加强司法保护,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增强消费者的消费信心,促进消费发展。
我们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完善司法保护。审结涉消费者权益刑事一审案件1305件,其中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案件465件,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犯罪案件128件,对犯罪分子形成有力震慑。审结涉消费者权益民事一审案件30573件,其中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11664件,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件957件,妥善化解消费纠纷,有效维护消费者民事权益。审结涉消费者权益行政一审案件176件,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涉消费行政行为效力,积极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我们加强机制建设,推进综合治理。深化部门协作,推动构建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消保委、行业协会等多方参与的多元治理体系。综合运用庭前调解、依法审判、强化执行、信用惩戒等手段,与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优势互补,各负其责、同向发力、全面推进。省高院与省农业农村厅、省检察院、省经信厅等联合印发《2023年全省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我们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公众旁听消费维权案件审理。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法院为促进消费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情况。常态化发表普法宣传文章,组织干警开展消费安全宣传,进行教育引导。发布消费维权典型案例,以案普法、以案释法。佘某诉张某、葛某、张某某服务合同纠纷案入选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2021-2022年度“全国消费维权十大典型司法案例”。
下一步,全省法院将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诚信公平高效的市场秩序,为促进消费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二、问:老百姓消费维权的诉讼成本高,我省法院系统是如何推进消费纠纷调解工作的?
答:谢谢提问。2023年全省法院共调解涉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案件3531件,大量消费纠纷通过调解得到实质性化解。桐城市人民法院“‘六尺巷 六步走’调解工作法”获评“全国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我们的做法是创新工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提高纠纷化解质效:
一是深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针对消费者维权案件一般标的额小、案情简单的特点,建立小额消费纠纷快速调处机制,坚持调解优先,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二是主动适应互联网时代消费发展要求,依法开展在线调解。三是不断加强农村消费者司法服务,在村居、社区设立退休法官工作室,解决农产品购买、网络购物、乡村旅游等方面的纠纷。四是设立金融法庭巡回审判点,提供“投诉+调解+裁决”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依法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五是合力化解矛盾纠纷。省高院和省消保委建立诉调对接工作平台和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明确在各级法院设立“消费者权益纠纷调解工作室”,各级法院和消保委可互相派员入驻,消保委调解协议可获得司法确认。指导安徽银行业保险业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调解工作,发挥中立、专业的优势,建立简易调解、专家调解、小额纠纷快速处理、中立评估、司法确认等机制,为消费者和银行保险机构提供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合规高效的纠纷调处服务,防范矛盾纠纷激化升级。
下一步,全省法院将继续能动司法,积极履职,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形成“调解在前,诉讼断后”的争议解决格局,不断提升消费纠纷化解能力,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