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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银保监局维权典型案例

2021-03-12   浏览:2394

  一、银行业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投诉人陶某向芜湖银保监分局反映,其作为退休老党员,疫情期间受抗疫事迹感动,主动前往农业银行芜湖某支行办理捐款业务。该支行工作人员引导投诉人通过自助柜台办理捐款转账,系统自动收取了2元钱手续费。后投诉人得知银行办理捐款转账业务不应收取手续费后,通过电话方式向银行网点进行反映,该支行经办人员要求投诉人去网点领取退还的手续费,投诉人对该行答复的态度表示不满。
  经芜湖银保监分局核实,该行超级柜员自助机系统未对芜湖市红十字会捐款账号设置免手续费功能,导致自动划扣跨行汇款手续费,该行相关工作人员未能第一时间发现该问题。投诉人电话反映时,该行工作人员虽解释了原因,但由于政治站位不高,服务意识淡漠,不顾投诉人年事已高,仍要求其赴网点领取手续费。芜湖银保监分局责成该行妥善处理该起投诉,并采取必要措施提升员工服务意识。该分行相关负责人上门向投诉人进行解释致歉,并退还手续费。该行还对经办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和处罚,并召开专门会议对员工服务意识进行强化培训。

  二、保险业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2020年3月,投诉人陈先生向阜阳银保监分局反映,其几年前通过朋友介绍购买了一份保险产品,当时所有购买保险手续包括填写过程都是委托其朋友办理办的。近期,由于和该朋友发生争执,陈先生又发现保单信息栏未填写其曾经住院情况,便认为“万一出险了保险公司也不会进行理赔的”,于是陈先生直接选择了办理正常退保。由于其投保年限较短,退保所得的现金价值仅有2000多元,距其已缴保费有近万元差额。于是陈先生选择向监管部门求助希望得到帮助。
  尽管陈先生是在情急之下自己选择主动退保,但为了全面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阜阳银保监分局工作人员在了解基本事实后仍然积极引用保险法第16条第三款的规定(由于合同购买已超两年,即使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不得主动解除合同),协调保险公司主动和陈先生以及业务员(已离职)核实当时具体细节情况。经过督办,最终公司破例为陈先生办理了免费复效,陈先生的保险权益得到完全恢复。陈先生十分感激监管部门以人为本的工作作风,专程送来“消费维权,为民解忧”的锦旗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