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安徽省各级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消保委)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1098件,已解决1057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683.95万元,通过安徽省诚信承诺联盟企业和解各类消费纠纷46252件,为消费者挽回损失2544.10万元,共接待消费者来访、咨询10.90万人次。下面,我发布2016年比较典型的10个案例。
1、家具甲醛超标维权案
滁州市消费者张某2014年12月购买了价值130000元的家具,她在给家具打扫卫生时闻到了一股刺鼻的味道,便自费找了一家检测机构对家里的家具进行了检测,结果甲醛含量超标。消费者拿着检测报告找到商家要求退货遭拒,无奈向滁州市开发区消保委投诉。经长达一年多的反复调解协商,经营者最终退款130000元。
2、瘦身受伤维权案
消费者周某2016年5月在天长市某美容中心接受瘦身服务,通过微信约定费用为19800元 ,但当其接受服务后却被告知身体不同部位要分开收钱,19800元仅是瘦一条腿的费用,消费者无奈再交费。在接受完瘦腿服务后,消费者的腿部即出现红肿、发烫等不适现象,也没有达到预期效果。消费者在与经营者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投诉至天长市消保委。经过多次调解,经营者退还消费者瘦身费用39600元。
3、涉案二手汽车维权案
淮南市消费者侯某2014年11月花费152000元从某二手汽车销售公司购得一辆二手轿车。2016年3月,在办理车辆年检手续时被告知无法通过年检,原因是该车涉及其他刑事案件,二手汽车销售公司在收取该车时,未尽到完全的审查义务。无奈之下,消费者只能向田家庵区消保委投诉。田家庵区消保委启动消费维权诉调衔接机制,与田家庵区法院、淮南市工商局共同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多次调解。最终,经营者同意退还消费者全额车款。
4、手机误导销售维权案
2016年8月,合肥市一高校新生吴某在某手机通讯商城选购了一部手机,售价3000元。付款后,销售人员以该款手机性能不好,且不提供裸机为由,要求消费者加2000元办理合约机。消费者不同意,要求退钱,销售人员称钱已入账,无法退款,消费者无奈之下只能选择该款手机。随后,消费者了解到该款手机市场价只在2300元~2500元之间,也不存在不售裸机的情况,觉得受到了欺骗,投诉至合肥市消保委。经调解,经营者退还消费者3000元手机款。
5、电暖宝致伤维权案
2016年1月7日,消费者江某到庐江县消保委投诉称,他于2015年12月16日在庐江县文明路某商店购买的某品牌电暖宝,2016年1月4日晚他爱人使用时发生爆炸,胸、背、胳膀大面积烫伤,要求消保委调解。经调解,经营者赔偿消费者医疗费等22500元。
6、错配中药伤身维权案
2016年12月11日,巢湖市消保委接到消费者裴某投诉,称其父亲因病需要吃中药,她到某药房买药,因为药房工作人员疏忽错将药单中的炙甘草拿成灵芝,导致其父亲在服药后出现腹泻和皮肤瘙痒症状,导致身体不适,正在住院治疗,她请求消保委给予帮助。经调解药房赔偿消费者20000元。
7、场地推销维权案
2016年11月30日,池州市贵池区消保委接待了三位老年消费者代表,称深圳市某公司的销售代表谢某等人租用市内酒店会议室推销“安之源”牌净水机和蚕丝被,承诺购买净水器及蚕丝被后赠送每位购买净水机的消费者价值1980元的香港旅游。王某等176名消费者一共购买了62台净水机、120床蚕丝被,总金额为237240元。活动结束后,产品售后无人问津,旅游承诺没有兑现,消费者投诉希望能退还产品。经过调解,以2000元/台的价格退还投诉人所购62台净水机款124000元,以200元/床的价格退还投诉人所购120床蚕丝被款24000元,共计退款148000元,投诉人不用退还所购货物。
8、订购房屋退款维权案
六安市消费者张某在某置业公司预交了13000元购房费订购房屋。6月份,因销售人员对于首付几成、后期贷款等问题上,均是口头承诺,且开发商迟迟不能提供所购房屋的单体竣工验收合格相关证明材料,消费者最终决定放弃购买,请求开发商退还预付款遭拒。无奈之下,向六安市消保委投诉。经多次调解,开发商全额退还了消费者13000元。
9、乐园游玩受伤维权案
宣城市消费者吴某一家人到宣城一家水上乐园游玩,在玩耍时身体突然失控,从滑道摔下,造成右手骨折。事发后,消费者与水上乐园方面交涉未果,遂向宣州区消保委投诉。经查,该水上乐园经营者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没有树立警示标示。经调解,经营者和保险公司共同赔偿消费者各项损失32000元。
10、保健品夸大宣传维权案
黄山市黄山区某消费者不幸患病四处求医,听信商家宣传的某口服液保健品对身体有效果,就花13000元购买了该产品。消费者服用后不见好转反而加重病情,消费者家人投诉至黄山区消保委,请求帮助。经查,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经调解,经营者退还货款13000元并赔偿9000元,共计22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