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药局“3·15”消费维权新闻发布会发言稿
各位领导、新闻界的朋友,下午好:
2015年,全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总局“12368”工作思路,即紧紧围绕案件查办一个核心,深入推进稽查执法与日常监管的“行管衔接”、稽查执法与公检法司法机关的“行刑衔接”两个衔接,着力强化投诉举报、案件查处、信息公开三位一体,全面建设法规标准、技术支撑、联合惩戒、稽查协作、执法监督和执法队伍六大保障体系,突出抓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案件查处、信息公开、行刑衔接、案件查办、区域协作、法制意识、队伍建设、激励约束等八项任务,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015年全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立案食品药品案件12103件,已结案11265件,没收违法所得734.1万元,罚款5878万元,罚没款金额合计6612.1万元,责令停产停业17家,吊销许可证5家,捣毁黑窝点35个,移送公安机关案件95起,公安机关立案24起,已作出刑事判决5起。
一、2015年主要成绩
一、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了“风湿关节炎片”和“跌打丸”专项整治和银杏叶药品专项整治,省局直接办理了我省两家药品生产企业从相关企业购买不合格银杏叶提取物生产银杏叶产品案件。按总局要求开展打击在食品中非法添加罂粟壳、罂粟粉违法行为案件调查专项行动,行动期间全省共抽检相关产品64批,经检验未检出罂粟壳、罂粟粉。在2014年“药监网剑”行动的基础上,2015年省局继续组织开展了“食品药品网剑”行动,行动中成立了由省局相关业务处室和各市局共34名业务骨干组成的“安徽省食品药品网络监管分队”。专项行动期间,全省共查办网络食品药品违法案件20件,端掉生产假药窝点1个,移交公安部门案件4件,对27家违法网站发布了购药安全消费警示,移送有关部门关闭违法网站4家。
二、突出重点,大要案查办取得新突破。2015年,我省合肥市局查办的“王某、孙某等制售假酒案”、亳州市局查办的“吕某涉嫌无证生产假劣药案”、 芜湖市局查办的“汪某销售假药案”等16起案件被总局稽查局列为挂牌督办案件。省局组织查处了亳州市三家中药饮片企业生产假药及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生产药品案,依法吊销了三家企业《药品生产许可证》;芜湖市局查办的“汪某销售假药案”,涉案药店已被依法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滁州市局依法吊销凤阳县一家药店《药品经营许可证》并处较大数额罚款;阜阳柴某等销售病死猪肉案犯罪嫌疑人在逃。同时省局对六安市局查办的“六安市裕安区某冷库经营未经检疫的牛肉牛副产品食品案”等14起案件进行了挂牌督办。我省合肥市局先后查办了跨省销售假药“活血调经丸”系列案,查获假药“活血调经丸”1200盒,罚没款合计36万余元;查办了合肥某化妆品企业无《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擅自非法生产化妆品案件,查扣4000余套违法生产的化妆品成品,货值金额约160余万元;查处了合肥某药企购进、使用劣质药用辅料生产药品案,罚没合计约295万元;阜阳市局查处了某药企生产劣药“胞磷胆碱钠注射液”案(货值金额96万余元);蚌埠市局查处了王某无证经营药品“脑安胶囊”案(涉案金额约26万元)等一批大案要案。
三、齐抓共管,违法广告监管再上新台阶。全年共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公告》8期,监测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12537条次,公告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425件,并全部移送工商部门处理;对三宝胶囊、抗骨质增生丸等13种违法广告药械采取了暂停销售措施;撤销了2种保健食品有效期内广告批准文号38件;撤销了回生再造丸有效期内广告批准文号1件。
二、2015年我省食品药品十大典型案件
1、浙江钱江(谯城)中药材饮片有限公司生产假药案
2、陶某、陈某、吴某等人销售假药阿胶案
3、徐某制售假药“曲大夫前列腺贴”案
4、铜陵市上元堂药店连锁有限公司北京西路店销售“男人肾宝”等假药案
5、李某涉嫌销售有毒有害保健食品案
6、朱某经营无中文标签、标签不符合规定和超过保质期的进口冷冻肉品案
7、合肥范二食品有限公司涉嫌伪造、冒用他人QS标志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销售食品案
8、李某、柳某涉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9、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使用无产品注册证书的医疗器械“准分子激光治疗仪”案
10、汪某销售未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企业生产的化妆品案
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