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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系统查处药品、医疗器械重大案件

2013-03-08   来源:省食药局   浏览:7665

2012年,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直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高度负责的精神,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和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为契机,强化部门配合,始终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和无证经营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进一步规范了全省药品市场秩序,为保障全省人民饮食用药安全、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5.3万人次,查获假劣药品1072批次,办理各类违法案件4207起,涉案货值金额1006万元,捣毁制假售假窝点25个,移送司法机关案件37起。现将2012年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查处的五起典型的重大药品案件公布如下:

一、淮北市查处“元亨胰泰”系列降糖类假药案

二、滁州市查处的利用电视台广告销售假药案

三、铜陵市查处利用国产利巴韦林注射液等假冒进口药品案

四、来安县查处付成峰等人生产销售骨康灵胶囊等假药案

五、岳西县查处非法销售新康泰克等知名品牌假药案

 

附件:案件简介  

 

一、淮北市查处的“元亨胰泰”系列降糖类假药案

201110月,淮北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市场巡查中听闻市民反映“元亨胰泰蜂胶苦瓜胶囊”对各种糖尿病都有效且无毒副作用。执法人员觉得可疑并根据用药者提供的线索,对销售该产品的“夕阳美”店开展蹲守调查。

经过两个多月的摸排和暗访,发现“夕阳美”店销售“元亨胰泰蜂胶苦瓜胶囊”时间长、使用人群数量多、销售网络隐蔽;通过网络查询,该局还发现该产品除了店面直销外还建立了多家网站进行网络销售。办案人员购买了该产品样品,经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发现其含有格列本脲、马来酸罗格列酮、盐酸苯乙双胍三种非法添加物。省局依法将“元亨胰泰蜂胶苦瓜胶囊”定性为按假药论处。

20127月,淮北市食品药品监管、公安部门组成专案组赴该产品标示生产地河南舞钢市开展调查,并在当地公安和工商部门配合下,摸清犯罪嫌疑人崔某、李某等涉嫌生产销售假药案的生产工厂和储存产品的黑窝点。822日,安徽淮北、河南舞钢办案人员同时行动,将犯罪嫌疑人崔某、李某抓获,查获生产假药设备4套、包装物10万余件,以及元亨胰泰蜂胶苦瓜胶囊、元亨胰泰玉竹山药胶囊等10余种假药,涉案货值总额6100余万元;其生产的假药通过不同途径销往山东、湖南、安徽等16个省市40多个地区。截至目前,已抓捕犯罪嫌疑人16名,实施网上追捕3人。

 

二、滁州市查处的利用电视台广告销售假药案

2012823日,滁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在前期摸底的基础上,组织全市统一行动,集中端掉假药销售窝点13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7名,现场收缴“谷德宝骨细胞修复液”、“仲景圣方”等各类假药5000余盒,案值近2000万元。经查,20111月以来,犯罪嫌疑人沈某等人通过互联网从北京、河南等地大量购买各类假药,通过在电视台投放广告和向消费者直接发放宣传彩页等方式进行宣传,虚构其成分和功效,在各大药店租赁柜台冒充药品进行销售,受害者多为辨别能力相对较弱的中老年人和农民。

 

三、铜陵市查处的利用国产利巴韦林注射液等假冒进口药品案

20126月,铜陵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某小区内张贴的小广告宣称,××诊所使用名为“特快一针灵”的进口药品对治疗淋病、梅毒等疾病具有特效。执法人员立即按图索骥,对该诊所开展监督检查,现场查封了标示为美国、英国等国家进口的可疑注射液和注射用粉针剂75支(瓶),以及涉嫌用于制假的利巴韦林注射液等4种药品共428盒(瓶)。

该诊所现场未能提供上述“进口”药品的合法票据。据诊所负责人吴某交代,诊所用于治疗性疾病的所谓“进口”药品均为利巴韦林注射液、注射用地塞米松磷酸钠等国产药品假冒而成。吴某从某药店购进国产抗病毒类注射剂药品后,通过打磨消除安瓿印字,再重新粘贴私自伪造印制的进口药品标签,伪造成进口治疗性病的特效药品并用于患者。经追溯核查,自2008年至案发之日,该诊所使用上述假冒进口药品共诊疗患者200余人,获非法所得逾40万元。

该诊所非法生产、使用假冒进口药品的行为涉嫌犯罪,已移送铜陵市公安机关处理,案件当事人吴某被依法刑拘。

 

四、来安县查处的付成峰等人生产销售骨康灵胶囊等假药案

2012底,一起涉案金额逾200余万元、横跨河南、青海、等19个省共32起系列生产销售骨康灵胶囊等假药案,在来安县食品药品监管和公安部门的协同作战下成功告破,抓获付成峰等涉案犯罪嫌疑人36名。

2012429日,来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匿名举报,来安县永阳大药房和惠达大药房销售的标示为山东华圣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骨康灵胶囊”质量可疑,怀疑为假药。经该县局向药品标示企业所在地聊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协查,山东省聊城市无“山东华圣制药有限公司”,“骨康灵胶囊”标注的药品批准文号属虚构。来安县公安机关及时介入开展侦查,根据涉案两药房法定代表人交代的线索,专案组历经山东聊城、内蒙古鄂尔多斯等地,成功抓捕假“骨康灵胶囊”销售上线人员臧朝磊和王某;经审查,臧朝磊真名为付成峰,王某真名为付成伟,自20105月以来,两人通过网站和现场推销的方式向安徽、青海、甘肃、辽宁等19个省市的90余家大药房和个人销售“骨康宁胶囊”和“风湿骨痹康胶囊”两种假药共10万余盒,涉案金额逾200万元。涉案两药房被滁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吊销了《药品经营许可证》。

2013年初,经来安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来安县人民法院审判,22人因生产销售假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五、岳西县查处的非法销售新康泰克等知名品牌假药案

2012117日,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岳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破获的非法销售新康泰克等知名品牌假药案作出终审判决,熊宇、张华舫、王许红等3人分别被有期判刑并处罚金。

20111015日,岳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群众举报,距县城30公里外的某乡镇有人销售假药。该县食品药品监管与公安部门立即联合行动,现场查扣随车销售的18箱药品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经当场鉴别确认其中有一个批号的三九感冒灵颗粒为假冒药品。根据案件线索,专案组奔赴涉案的两市七县23家药房开展调查取证并现场查封了所有的假药,同时在合肥警方配合下将犯罪嫌疑人在合肥市出租屋内存放的五箱假药扣押。

经查,犯罪嫌疑人熊宇、张华航等人伪造合肥凯正医药公司和合肥市海通医药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及公司的印章等一整套药品销售所需的资质证明文件,从广州人卓锡武处邮购新康泰克、毓婷等假冒知名品牌药品11个品种13个批次共计6129盒,通过互联网“虎网”药品销售QQ群里发布的销售假药信息,同时租赁一辆牌照为湘DE1102瑞风商务车在安徽境内销售假药。自920日案发,熊宇等人在六安市和安庆市部分乡镇共销售假药获赃款3.5万元。

20111218日专案组南下广州将卓锡武抓获,同时发现卓锡武曾经在江西省宜春市销售假药(另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