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气温下降,冬季来临,各种冬季服装、取暖用品进入销售旺季,各种展销会纷纷举办。近日,市消费者协会接到多起消费者反映在展销会上购买的商品存在夸大宣传、三无产品等问题,经消协工作人员调解经销商已退货。
展销会销售商品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虚假宣传。通过“厂家直销”、“大甩卖”、“特产”等宣传,误导消费者,消费者难以鉴别“厂家”、“特产”的身份,商品真假难辨。二是举证无门。展销会购物,商家大多不开票据,难以证实消费者与展销会的购销关系,发生纠纷后难以维权。三是销售假冒伪劣产品。部分经销商借助展销会,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假冒品牌服装等。四是异地维权难。即使产品有正规厂家,厂家可能在其他地市或外省,消费者可能面临异地维权难的风险。五是谎称降价大甩卖。消费者大多认为展销会的商品是厂家直销的,价格肯定便宜,且认为最后几天,参展商不愿带走产品,价格会更便宜,便疯狂抢购。谁知,展销会最后几天风险更大,参展商一旦撤走,追讨更难。
蚌埠市消费者协会在此提醒消费者到展销会要理性消费,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了解展销会主办方的资质和信誉,不能被其宣传和低价欺骗。
二、仔细查验商品是否属于“三无”、假冒伪劣产品,选择编号齐全的正规展位,购物时认准品牌名称、厂家厂址,看清销售的产品与展位的标牌是否同一厂家产品,防范被混入展销会的“游击队”蒙骗。
三、索要购货凭证,发现问题尽快投诉。当购买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时,如果经销者已撤展,消费者凭购物凭证可以找展销会主办单位承担责任。《消费者权益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消费者与销售商家无法达成一致时,可以向展销会主办方进行投诉。如主办方未能给消费者解决投诉,消费者还可以向工商部门商或消协组织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