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话费赠手机、办宽带赠手机……如今各电信运营商频频以赠手机作为营销手段,但部分商家常常借口赠机免费而逃避维修、更换义务。对此,工商12315投诉举报中心和消费者协会近日提醒,交费赠机也属三包范畴,消费者有权享受“三包”服务,商家不得逃避法定义务。
消费者张某近日在当地某营业厅办理了800元的宽带业务,营业厅当即赠送了一部手机。然而,不到一年时间,这部手机就四次出现故障,多次维修无果,营业厅也不予更换,张某便向工商部门投诉。在工商局执法人员调解下,营业厅为消费者更换了新机,消费者表示满意。
工商局12315、消协负责人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也规定,经营者为促销赠与或者奖励消费者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保证质量,不得免除其更换、修理、重作等民事责任。据此,手机虽然为赠品,但也应保证产品质量,商家不得逃避“三包”义务。工商、消协部门在此提醒,消费者在取得赠品时,应向商家索要赠品的保修单据,以便发生质量问题时提供有利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