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当前位置:安徽315>江淮维权>阜阳市>太和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消费警示

消费警示三十:婚庆消费留心细节注意维权

2012-10-16   作者:朱娜   浏览:2516

 

近日,太和县消协接到一投诉,消费者张某、刘某两人在太和县某婚庆公司打算订套婚庆服务,当时因张某临时有事,双方对婚庆费用未谈妥。在某婚庆公司的要求下,张某交了现金1000元,婚庆公司给消费者开了收据并标注“收现金1000元”。后某婚庆公司要价46000元,张某、刘某认为费用过高,某婚庆公司又将费用降至24600元,消费者认为费用仍然过高,无法承受,故要求退还1000元。可某婚庆公司以“婚礼请的是北京金牌司仪、特制音响设备定金已付”为由,拒绝退还1000元。
这是一起因婚庆消费引发的消费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本投诉,经营者某婚庆公司违反上述法律规定。另外,某婚庆公司给消费者开具的收据标注的是“现金”而非“定金”,不适用《担保法》违约不退还定金,双倍赔偿的规定。因此,某婚庆公司不退款无法律依据,更不合情理。
为了减少不必要的消费纠纷,太和县消协提醒消费者婚庆消费时要留心细节,注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要要树立科学、健康、安全、环保的消费理念,在婚庆消费上量力而行,文明消费。
二是在选择婚纱影楼、婚庆礼仪公司、酒店等服务商时要货比三家,多了解商家的资质、实力和信誉情况,要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和信誉比较好的商家。
三是签好服务合同。特别是对消费金额较大的婚纱摄影、婚礼庆典、婚宴等服务,要尽量与服务商签订服务合同,把各服务项目、违约责任、补偿或赔偿等以书面形式事先约定好。
四是注意保留好合同、发票等消费凭证,以备出现消费纠纷时使用。若遭遇侵权,应据理与服务商协商,或向消费者协会或向12315申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