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工商局、县消协2012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工作总结
按照商务厅、省工商局、省消协等部门关于《安徽省商务厅等部门关于开展2012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皖商秩函〔2012〕556号)要求,凤阳县于2012年9月在全县范围开展了以“倡导诚信兴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这次活动经过精心策划、分步实施,全面推动、县区联动、政企互动,本次活动达到了宣传的目的,收到了预期的效果,现将活动开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成立了以县工商局王云局长为组长,黑华新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凤阳县“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成员有各职能股室负责人及各所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了“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通知及相关文件、材料,就如何开展此项活动进行了讨论,通过学习讨论,制定了实施方案,以普及宣传信用知识,弘扬以诚信经商为重点的商业道德建设,为市场营造良好的诚信经商环境、采取在日常市场监管工作中加强对企业的诚信宣传教育,利用公共场所大力开展诚信宣传,开展现场咨询,展示宣传展板等方法,普及信用和防范欺诈等知识
二、结合当地实际,净化市场
(一)组织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员工、部份生猪屠宰户50余人学习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商务部《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等法规。
(二)组织辖区内各大超市、市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余人学习《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规。
(三)在办理酒类备案登记证时,向每户酒类批发、零售、餐饮、酒吧等娱乐场所,发放《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法规200余份。
(四)以钢材抽检为契机,加强对建材市场经销商的诚信经商教育宣传,要求各建材经销商诚信经商,坚决杜绝假冒伪劣、以次充好,共同营造良好的建材市场经营环境。
三、丰富活动形式,提高宣传成效
九月以来,由县工商局不定期组织县城区内的各超市、家电门店、摩托车行等个体工商户参与2012年“诚信兴商”宣传活动,这次宣传活动共出动工作人员20余人,向市民展示宣传板15块,拉挂横幅20条,发布诚信宣传短信5条,电子显示屏3个,公布了6起典型案件,各大型超市门店滚动广播宣传内容。这次宣传活动是以弘扬诚信兴商、诚信经营、守法经营为重点的商业道德教育,对于鼓励和维护企业信誉、培育企业品牌、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严厉打击各种侵权行为,充分发挥行业 自律作用,树立诚信立商、诚信经商、诚信活商、诚信兴商都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四、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在开展宣传月活动期间,全县工商系统立足职能,结合国庆、中秋两节市场监管,对食品安全、无照经营、虚假违法广告、商标侵权等进行集中整治,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欺诈消费者的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通过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深入开展,大大加强了我县公民道德建设,提高了公民素质,营造了良好的诚信兴商环境。
凤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凤阳县消费者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