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黄麓消协分会接到消费者的投诉,其称6日从黄麓镇某水暖店购买了一沐浴水龙头,后来在使用中发现该龙头出水很小,于是与店家协商,但卖方以购物票据上有“商品一经售出,不能退换货”内容为由,拒绝了消费者要求退货或者更换的要求。接到投诉后,分会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向店家宣讲《安徽省合同监督条例》以及《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经营者在认识到错误后,当即表示对卖出的商品会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或者保修责任,今后也不再使用类似有“商品一经售出,不能退换货”字样的购物票据,并向消费者道歉。
黄麓消协分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须及时索取、保管好发票或有效单据,遇到侵权行为时,可以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或直接向当地消费者消费者协会投诉举报,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