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池区消费者协会池州分会成功调解一起美容护理服务消费纠纷,美容店补偿消费者汪女士后期治疗费880元。
7月上旬,池州消协分会接到一名姓汪的女士对城区某美容店的投诉。消费者称,她于5月初到城区某美容店做美容,在该店接受了面部保湿护理。但是,在接受美容店所做的面部护理后,第二天面部就产生刺痛发痒并出现红点的情况。汪女士便找到该美容店要求其终止服务并退还所交的费用,另外补偿一定的后期治疗费,但该美容店负责人坚持称:“这是保湿护理过程中的正常现象,再做几次就会好转”,始终不同意赔偿及补偿,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气愤之下,汪女士打电话给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
接到汪女士的投诉后,池州消协分会工作人员立即展开调查了解,确认汪女士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在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告知美容店老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汪女士在接受美容服务时享有人身安全受保障的权利。美容店为汪女士提供美容服务,应当履行保障其安全的义务,美容店提供的商品虽然是正规的合格产品,但在向消费者销售时并未向消费者作详细的产品介绍和说明,也未让消费者作皮肤测试,美容店存在过错行为,并给消费者带来了不良后果的,不仅应退还费用,还应对因此造成的损失进行适当补偿。经消协工作人员多次调解和耐心说服教育,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由美容店退还汪女士在该店做面部保湿护理费1500元,补偿后期治疗费880元,美容店与消费者间的服务协议终止。此次投诉成功解决。
为此,贵池区消协提醒爱美的消费者:平时应增加美容保健知识,不要盲目信任美容产品广告;在购买和使用美容产品时应慎重对待,尽量到医院接受治疗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