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淮南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首 页|维权动态|放心消费创建|组织·人物|理论研究|消保委公告|消费警示
大通区消保委田家庵区消保委谢家集区消保委八公山区消保委潘集区消保委凤台县消保委寿县消保委
当前位置:安徽315>江淮维权>淮南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消费警示

理性消费,过快乐中秋、十一长假。

2012-09-28   来源:淮南市消协秘书处   作者:王团超   浏览:3260

     中秋、十一长假为消费者提供休息时间,也让各类商家看到了商机,淮南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休息娱乐的同时,要理性、和谐消费,度一个欢乐祥和的长假:

     1、商家为了吸引消费者眼球,各类打折、促销活动层出不穷,消费者在选择购买时,一定走仔细看、认真听、好好想三步后,在决定是否购买。“看”,要看促销商品是否有购买条件,是否有隐性消费,是否存在以次充好的商品等;“听”,购买商品要货比三家,多听多比较,选择价廉物美的商品;“想”,对于经常逛的商店要注意其标价,回想未促销前价格,看是否有先提价再打折的现象,大件商品要想清楚后再交定金,以免后悔而无法讨回定金。

     2、利用长假旅行,要签详细的旅游合同,并量力而行,带老人和儿童的尽量选择短程旅游。自驾游消费者要提前检查车子,听取路况、天气等报道,避让人流高峰,安全行驶。在景区购物时,选择正规商店,对珠宝、玉器等贵重商品不了解的,谨慎购买。

     3、消费者选择在酒店宴请亲朋好友,定餐时要注意,选择正规酒店用餐。喜欢吃海鲜的消费者,要仔细询问酒店海鲜消费境况,必要时可在已选择的海鲜上做一定标记,防止不良商家“偷梁换柱”。

      各类消费,一定要注意索要票据,以便事后维权。

向上